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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原西端,探寻法治实践根脉丨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暑期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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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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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刑事司法学院12名师生加入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奔赴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在2025年7月26日至8月23日期间,实践团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与法治宣讲活动,通过社会调研、普法宣传、参观研学等多样形式,让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基层法治实践,践行青年法治理想,同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在校地协同中彰显青年担当,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暑期普法实践纪实

乌海湖畔,为奔腾的黄河水润泽着的乌海,是镶嵌在沙海之中的一颗明珠。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在黄河“几字弯”旁开展了为期四周的暑期社会实践与法治宣讲活动,在内蒙古西端探寻法治实践根脉,践行青年法治理想。


初到乌海:一场跨越千里的青春邀约

2025年7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热烈欢迎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带队老师与全体成员的到来。在暑期实践欢迎仪式,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出席并致欢迎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怡如主持欢迎仪式,并向实践队员们介绍了乌海市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概况。市委组织部刘树荣副部长、中国政法大学团委副书记郭旨龙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团委书记刘亦阳老师和资深法官分别从不同角度寄语青年学子,期待同学们在实践中锤炼法治信仰、增长实务才干。

在欢迎仪式的最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实践团队带队老师一起通过交流协商,确定了12位同学的岗位分配情况,让队员们在立案信访、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监督、执行等业务庭室开展学习实践。仪式结束后,队员们在法院老师的带领下共同参观了市中院院史馆、党性教育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功能性场所和各项设施设置,迅速了解并熟悉了司法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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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普法,传递法治温度

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站即深入乌海市法治建设一线开展实证调研与普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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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实践团与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在海勃湾区法治公园联合举办“青春逐法共铸民族魂,银发传声同守法治情”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此次宣讲活动系校地协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活动面向公园周边社区居民,以“精准普法、靶向服务”为原则,成功构建了“法官+大学生”的双轨普法机制。双轨普法机制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由海勃湾区人民法院选派资深法官围绕《民法典》中相邻关系、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条款,结合“以案释法”制度要求,选取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教育性的生效裁判文书进行深度解析,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二是由实践团成员通过案例解读、互动问答、发放手册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生活的知识,一对一传授群众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切实提升普法供给与群众法治需求的匹配度。

在此次普法活动中,团队与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紧密合作,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耐心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对群众关切的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继承析产等问题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彰显了新时代法大学子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使命担当。

深入司法前沿,感悟实践真知

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要义,实践团走进一线触摸司法脉搏,对话法官解码“枫桥经验”,复盘案例深研治理之道。

8月9日,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赴乌海市乌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展沉浸式司法研修,通过“现场观摩—深度访谈—案例复盘”三维研学路径,全景式考察基层司法的现代化样态与创新动能。团队成员重点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系统检视该庭在诉源治理、类案智审、执源共治等维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在地化落实,直观体悟新时代“枫桥经验”由“矛盾不上交”向“纠纷就地化解、风险前端防控、法理情融合”的范式升级。

在专题研讨环节,法庭负责人以要素式审判改革为切口,阐释该院如何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平台,将“枫桥经验”嵌入涉企纠纷多元化解链条:一是通过“法官+工会+调解员”三维协同机制,激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确立的“先调后裁再诉”过滤功能;二是运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系统,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执行督促”闭环运行,确保《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司法确认非诉程序与审判程序无缝衔接;三是构建涉企纠纷风险分级预警模型,对接自治区“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合规风险“一张图”可视化管理。上述举措既回应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5条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要求,也丰富了“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中的法治内涵。

通过实地旁听买卖合同纠纷诉前调解,调阅“工会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联合调解卷宗,推演“示范判决+司法建议”批量化解系列案件的全流程,队员们深刻认识到:基层法庭正以“小支点”撬动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在能动司法理念指引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商事裁判规则有机融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乌达样本”。此次研修使团队成员切实体悟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深层逻辑,进一步夯实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的专业能力,为成长“德法兼修、理实并重”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守护黄河安澜,体会司法担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团抵达“黄河入蒙第一庭”,体悟能动司法护黄河安澜,致敬边疆法官忠诚为民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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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国政法大学乌海实践团循黄河“几字弯”之势抵达活动的最后一站,自治区最南端、素有“黄河入蒙第一庭”之誉的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人民法庭。通过访谈式案例研学,实践团深入体验该庭如何以能动司法嵌入《黄河保护法》第4条确立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与《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第11条规定的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双重法治职能,让同学们深切感受到乌海最南端基层法官以忠诚与奉献丈量司法为民初心的崇高使命。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队员们实地了解海南区巴音陶亥法庭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化解沿黄地区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所发挥的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对基层司法工作者守护黄河安澜,维护边疆稳定的崇高使命有了更崇高的敬意。

结语

法治边疆,携手同行。此次乌海法治宣讲实践活动,是一次高效的专业能力提升、一次深刻的法治信仰教育、一次生动的国情社情考察。队员们走出校园,扎根中国大地,不仅用专业知识服务了地方法治建设,也在实践中锤炼了意志品质,深化了对国家战略和基层实际的理解。

四周时间内,实践团队累计发放普法手册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他们白天奔走于田间地头,夜晚围坐整理笔记、讨论案例。正如队员在日记里写道:“当黄河的浪花拍到脚踝,当蒙古包的炊烟拂过脸颊,我们终于明白——法治不仅是法条,更是人心;法律不仅是禁令,更是信仰。”实践团队将深深铭记这片热土的信任与期待,以今日之耕耘为新的起点,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深度与广度,创新服务形式与载体,让法治的清泉更加欢畅地流淌进城市乡间,滋润群众心田。

未来,中国政法大学与刑事司法学院将继续和乌海市通力合作,深化思政实践育人体系,引导更多刑司学子深入基层、服务社会,在乌海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贡献力量。乌海普法的脚步不会停歇,法治的力量必将持续滋养这座奋进的城市,让公平正义的光芒,永远闪耀在各族群众和睦共建、幸福共享的美好家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