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5级刑法一班党支部赴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
开展红色“1+1”支部共建活动
撰稿人:琚丁庆浩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刑事司法学院2015级刑法一班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力和凝聚力,带领支部成员赴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开展了红色“1+1”支部共建活动。
6月2日中午十二点,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教学楼门前集合,乘坐大巴前往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在车上,支部书记琚丁庆浩同志再次对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一些基本情况做了介绍,并对活动过程中一些注意事项做了强调。
中午一点半,大巴到达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政治处的孙立强同志和第四支部书记刘耀祖同志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带领大家参观了教育中心的教学活动区、住宿区的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和服务设施,对该中心从2013年9月开始建立以来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相关介绍,并对中心初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地讲解。观摩过程中,同学们就部分感兴趣的问题与刘耀祖书记进行了探讨,针对同学们在参观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疑惑,刘耀祖书记耐心地一一解答,使大家获益匪浅。
随后,大家来到会议室,召开党建经验交流会,孙立强同志主持了本次会议。
首先,孙立强同志介绍了在座的两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和第四支部全体成员。
然后,由两位支部书记发表讲话,介绍本支部开展的相关活动及经验。琚丁庆浩同志首先发言。随后,刘书记对第四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其中他重点讲了两方面内容。第一,就支部建设开展而言,他强调重在“两建六强”。一建是“党建”,党建的重点工作在于“三个强”: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强领导,强大支委会的领导地位、领导能力和领导方法;强落实,认真落实党的工作机制对于支部工作的开展十分有帮助。二建是“队建”,队建的重点工作也在于“三个强”:强素质,在工作实践中提升自身素质;强机制,例如每周五下午的例会,我们会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发现寻找解决方法;强典型,在工作中树立典型,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模范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形成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第二,就“两学一做”的开展而言,第四支部强调“三个一”和“三个保证”。“三个一”即“一人,一本,一课”:“一人”是指专门推举一名同志专人负责党务活动的上传下达,党建教育学习内容的沟通;“一本”是指人手一本学习笔记本,记录学习内容和学习心得;“一课”是指每个党员都在支部学习会上讲一次党课。“三个保证”是指每次学习在人员、时间、内容上进行保证。最后,刘书记还简要介绍了第四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等等,并发自肺腑地教导我们一定要在“两学一做”活动中有所收获,不要流于形式,要有个人心灵感悟,这样活动才有意义,个人才有成长,党建才有成果。
接着,同学们围绕社区矫正感兴趣的相关问题和第四支部的同志们进行了讨论和提问。我支部组织委员邹宇同志和郑凯文同志询问了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教育的开展方式,及遇到的阻碍;宋行健同志询问了即将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对于学习效果的细化检测和量化评估有无特色化规定以及教育中心对于社区矫正手段单一有无创新性做法;邓漫银同志询问了犯罪学理论在社区矫正事务中有无具体运用和被验证的空间;入党积极分子胡剑涛同志询问了社区矫正中如何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性问题;我支部宣传委员苏雯雯同志询问了第四支部创新支部工作方式的经验等等,第四支部的同志们都作出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最后,第四支部的严主任对活动进行了总结,对我支部对本次活动的充分准备,积极参与,优秀表现做出了高度肯定。
本次活动中,支部成员通过参观以及和第四支部的交流学习,了解了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和第四支部在开展党建方面取得的成绩、工作的经验和今后工作的思路。
整个活动持续三个小时候顺利结束,得到了对方支部同志的充分肯定,并表示希望与我支部保持长期联系,争取今后多开展此类活动,切实实现两支部互帮互助。
在开展本次红色“1+1”活动过程中,刑法一班党支部不仅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学生党员们更是发挥出模范带头作用。支部开展的特色活动使同学们获得很大收获,同学们也在实践中增强了自身能力,服务于社会。我们欣喜地看到,红色“1+1”活动正迅速成长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品牌活动,把红色“1+1”活动作为一个重要主题,围绕这个主题将研究生社会实践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学生到实践中探索真知,锻炼了能力、磨砺了意志、增强了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了我们的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我们将会继续总结本次活动经验收获,并积极运用到接下来的本支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