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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第三讲暨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一)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9-11-09  来源:   点击量:

2019118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合主办的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第三讲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一)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楼学术讲堂成功举办。本次讲座主题为议论刑法现代化,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储槐植教授主讲。与谈嘉宾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周勇研究员,以及我院曲新久教授、阮齐林教授、王平教授、王志远教授和赵天红教授。我院耿佳宁老师、涂欣筠老师作为嘉宾出席。讲座由我院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曾文科老师主持。我校及其他高校数百名学生到场聆听本次讲座。

曾文科老师首先对储槐植教授做了介绍。储槐植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高级学术顾问。尤其是对储槐植教授作为中国刑事一体化思想创始人身份做了特别地介绍。

随后,讲座正式开始。储槐植教授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大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之一,最近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其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包括法治现代化,刑法现代化是题中应有之义。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刑法现代化的本质和基本内涵主要是刑法结构现代化。就是严密刑事法网,这就要求适度犯罪化,否则法网难以严密。不厉是指刑罚要宽和。法网严密不等于刑罚严厉,恰恰相反,理想的状态应当是法网严密的同时追求刑罚的宽和。严而不厉是体现社会进步和文明提升的刑法结构,厉而不严是不可持续的刑法结构。在我国,刑法现代化就是厉而不严走向严而不厉即刑法结构调整的过程。

2.刑法现代化是刑法去重刑化的过程。去重刑化的基础性首要环节是削减死刑罪名。它直接降低刑量,因为法定刑上限降低,刑罚中线随之降低。法官对重罪案件的量刑一般均低于法定刑幅度的中线。这是一种司法集体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世界性。我国现行《刑法》经过10次修正,死刑罪名由68个减少至46个,取消了22个死刑罪名。储槐植教授认为这一数字还太多,主张经过五到十年,至少将现有的46个死刑罪名减少三分之二。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应有之义。

3.去重刑化伴随适度犯罪化。去重刑化与适度犯罪化是刑法现代化的两翼。社会文明是一种规则文明,文明的发展与规则的增多是同向的,适度的犯罪化有利于培养国民的规则意识。适度的犯罪化要求扩充刑法分则罪名,我国现有469个罪名数量太少,世界上人口超过1千万的国家,罪名数量均远超中国。增加罪名与刑法谦抑原则不冲突。谦抑原则分为罪谦与刑谦两个方面,我们国家实际情况要求的谦抑是要刑的谦抑,而不是罪的谦抑。

储槐植教授还比较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理论基础的不同,指出大陆法系强调建构理性,英美法系追求实践理性,英美法系的思考路径对我国当前量刑难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储槐植教授告诫同学们,没有十全十美的理论体系,不要做理论的奴隶,当部分理论明显不能助益现实问题的解决时,不能局限于纯粹的理论推理。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的现实,容易导致在一定时期内犯罪增多,因此刑法自身必须不断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社会利益。

最后,储槐植教授指出,我国现行刑事立法采单轨制,即单一的修正案模式,这有巨大弊病。他大胆预测,在十年内,这种立法模式就会被双轨制所取代,附属刑法规范将在消失多年后再度出现,与现行的修正案模式并存。

储槐植教授的讲演,展示了自身新颖的研究成果和独到的思考路径,具有强烈的启发性。

曾文科老师表达了对储槐植教授86高龄仍保持阅读这一良好习惯的钦佩,对储槐植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凝练简洁的概括,并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见解。

与谈环节,梁根林教授从储槐植教授2000年的论文出发,高度肯定了储槐植教授的先见之明。梁根林教授认为刑法现代化,首先意味着刑法理念的现代化,而刑法理念现代化的核心是罪刑关系的处理,实现罪与刑的良性互动。刑法理念现代化要求与时俱进地理解刑法的时代变迁、体系定位。其次,刑法现代化的核心是刑法结构的现代化,重点在于适度犯罪化与犯罪分类问题,法定犯时代的到来要求对犯罪的评价同时采用正式评价与非正式评价两种形式,但要阻却刑法之外的否定评价,要建构刑法与保安处分双重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保安处分制度功能。第三,刑法现代化的保障在于刑法机制的现代化,刑法适用解释机制不畅的解决对于刑法现代化十分重要,实现司法裁判个案正义如何可能成为必须思索的问题。最后,刑法现代化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刑法的初心在于惩罚,刑法的使命在于教育矫正,因此刑法的制度必须体现人性,刑法的适用必须带有温度。智慧司法背景下的司法技术主义带来的隐忧不容忽视。

周勇研究员指出刑法作为一种治理犯罪有力的武器,刑法现代化要追求的目标是使刑法适用的效率不断提高、优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对犯罪学与重新犯罪的研究。对初犯的预防与再犯的预防同样重要。


曲新久教授赞同储槐植教授减少死刑罪名的观点,主张将死刑罪名削减到故意杀人罪这一个即可,其他犯罪都可以回到故意杀人罪来判处死刑。同时认为,犯罪罪名应当增加,在规则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曲新久教授高度赞同增加犯罪罪名不与刑法谦抑性相矛盾的观点。最后,曲新久教授对现代化一词进行了质疑,认为应该强调刑法的本土化与中国化。

阮齐林教授细致梳理了储槐植教授的讲演要点。对于死刑罪名减少的途径,阮齐林教授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死刑罪名的减少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仅仅通过刑法结构的调整还难以实现死刑罪名的减少。死刑控制应当司法先行,重视杀人犯罪与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问题。阮齐林教授赞同储槐植教授关于附属刑法回归的观点,认为大一统的单轨制刑事立法应该被破除。最后阮齐林教授谈到了刑事一体化与论文写作的关系,刑事一体化与专业的分野是不同的,刑法学论文的写作要坚持刑法学特色与问题导向,其他学科用作论据使用更为妥当。

王平教授认为,经典作家的经典作品问世以后,受到关注,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作品一旦问世,立刻引起轰动,对人的心灵即刻产生强烈的震撼,在社会上立即引起强烈的反响。还有一种情形是作品问世以后,起初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而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其作品的珍贵价值。这种作品对人的心灵的震撼和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丝毫不亚于前者,甚至有时超过前者。如果一定要给储老师的作品分类的话,他的作品有些像后一种情形。储老师倡导刑事一体化思想的第一篇文章发表于整整30年前,论文建立刑事一体化思想,载于《中外法学》1989年第1期。当时学术界对此予以关注的人寥寥无几。经过大约10年时间,学术界开始越来越重视刑事一体化问题。此后再经过约10年时间,刑事一体化成为了刑事法学界的核心词汇。现在已经是30年了,其热度还在继续增加。一部作品不因时间的流逝而变旧、变腐,反而更加有活力、更显价值,这样的作品就是经典作品。储槐植教授就是这样一位创造了一系列经典作品的经典作家。王平教授形象地将储槐植教授的严而不厉思想形容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高高举起是要起到警示规范作用,轻轻放下是要讲刑罚的宽和与人道。涉及犯罪与刑罚两个领域,两者同时具备才是刑法的现代化。

王志远教授认为学者成功的标志是将学术标签与学者挂起钩来,储槐植教授真正建立起了自己的专属学术标签。王志远教授谈到自己的感想:首先,他认为储槐植教授提到的规则文明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所谓的规则文明,不仅仅是包括制度的建构问题,也包括社会规范意识(守法意识)的培养问题;目前我们在前一个方面成果斐然,但是社会主体的规范意识却仍普遍较差。其次,王志远教授认为刑事一体化不仅是规则层面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种研究方法,法学研究要以社会科学知识的广泛涉猎和对社会发展的时代性特点的清楚认识为基础。最后,王志远教授结合梁根林教授提到的没有个案公正就没有刑法现代化,提醒同学们注意:中国已经进入新的法治历史时期,要注意新的时代性特点。

赵天红教授以中德刑事一体化会议筹办的小插曲为切入,指出刑事一体化在法律共同体内部已得到共识,但在不了解法律的群体中,刑事一体化的观念普及仍任重道远,勉励同学们共同为之努力。谈及自己的感受,赵天红教授认为应当将理念层面的一体化与实践层面的一体化结合起来,在研究德日刑法时应当注意自己的研究理论如何解决中国的具体问题。刑法现代化的过程中要结合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知识以解决社会突出问题。

本次讲座在听众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撰稿人:汪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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