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新闻

刑事法论坛第三十二期 | 浅析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发布日期:2020-11-21  来源:   点击量:



    2020年11月18日晚,第三十二期刑事法论坛——浅析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与会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阮齐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尚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赵天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方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耿佳宁老师,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蔡元培老师主持。

学生主持

536E1

赵天红教授致辞

主持人 蔡元培


    阮齐林老师首先围绕修正案中提出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个别下调、性侵未成年人和猥亵儿童罪、明确自洗钱犯罪、设立冒名顶替罪四点发言。


    方鹏老师从新冠疫情切入围绕着以危险方法干扰公共安全罪谈了高空抛物,干扰公共驾驶等问题。同时方教授还因势利导,提出了有关修正案(十一)的一些思考。



    赵天红老师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是就刑法分则做出的一次比较全面的大修。赵老师随后指出了修正案主要的指导思想:一是以人民为中心,这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对于人民权益的修改,所占比例达刑法修正案一半以上;二是明确体现国家安全观,总体上,赵老师持肯定态度,但同时她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如进行刑法修改时是否要一味增加罪名等。


    耿佳宁老师首先讲述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演变以及其一波三折的立法过程,并通过分析徐翔案等多个案件进一步来解读刑法的修正。随后,耿老师提及到了集资诈骗罪中自然人刑事责任在刑法修正中的改动,并详细解读了单位刑事责任与自然人刑事责任的平衡与分离问题。最后,耿佳宁老师通过举例说明生活中各类其他冒用问题,从抽象程度的把握的角度提出了自己对冒用身份的看法。


    在现场提问环节中,同学们积极举手提问。提问同学分别就如何在舆论下找到法律人应该秉持的理性态度、如何看待新型的金融犯罪案件、如何看待英美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如何解读高空抛物在一审和二审中的变动、我们该用什么态度面对这样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保护被杀害人而是杀人者的漏洞向各位老师提出疑问。针对四位同学的提问,各位老师都耐心的予以详细解答,本次论坛就此圆满结束。


会后工作人员与嘉宾合影留念


Copyright © 2018-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京ICP备05004617-3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