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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成功举办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 第八讲:刑事一体化视角的危险驾驶罪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   点击量:

2021年10月27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的“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第八讲”在我校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刑事一体化视角的危险驾驶罪”,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周光权教授主讲,我院副院长赵天红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教授、我校曲新久教授、阮齐林教授、王平教授、徐久生教授与谈。校内外近两千人通过腾讯会议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我院副院长赵天红教授代表学院对周光权教授的莅临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对周光权教授进行了介绍,随后结合本次活动主题进行了背景铺垫与引入。

在简短的致辞之后,讲座正式开始。本次讲座,周光权老师围绕“刑事一体化视角的危险驾驶罪”这一主题,从现状回顾、司法限制、立法完善和情景预防这四个角度进行了阐述。

在现状回顾部分,周老师首先点明近年来危险驾驶罪的发生数量在所有刑事案件中排第一,并从犯罪人层面以及国家和社会层面分析了高犯罪率所带来的问题,通过犯罪的实证数据展现了一些司法、立法以及社会政策的应对情况。紧接着,周老师从实体法的限定思路和程序法的处罚限定这两大角度讲述了在司法上的限制。在实体法限定部分,周老师从实务的做法及可能存在的疑问、关于抽象危险的司法认定、紧急避险与犯罪限定三个角度切入作了详细阐述;在程序法的处罚限定层面,老师强调应当认罪认罚从宽,对自首应当采取认可的态度,并扩大缓刑适用面。第三部分是立法完善,老师从立法效果的评估、定罪门槛适度提高、考虑降低危险驾驶罪的附随效果以及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这四个角度在立法方面给出了完善的意见。最后,老师以情景预防作为讲座的收束,并在结尾时补充了关于强制安装车载酒精检测装置的若干思考。

周老师的讲座内容丰富、系统且全面。富有激情的讲演展现了其深厚的学术功底、浓厚的研究旨趣。在讲座进行中穿插对听众提问的回答,给听众带来了极大的启发。

在与谈环节,林维教授首先表示,有一定的数据支撑才能客观认识问题,因此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效果需要用科学的数据去衡量,扩张对轻罪、微罪罪名的设立,做出与过去以重罪为中心的体系所不同的改变。其次在如何对轻微罪进行限制的方面,林老师就周光权老师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后他对多元共治的角度表示了赞同。曲新久教授则从法不责众和叶公好龙两个角度展开论述,认为只要有这个罪名,犯罪人数一定居高不下,难以避免,并认为学者不必对人数的多过于担心。而且酒驾的处分性比较低,很难控制,地方存在一些差异也属于正常现象。阮齐林教授认为从立法角度来看,该规定可能有得不偿失之处,而从司法角度来看,可以考虑以“发生事故”作为危险驾驶罪的要件,从司法上进行限制会更为实际。王平教授表示,首先,学界有观点认为此方面立法后效果不明显,但从犯罪预防与控制的角度看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其次,缓刑的限制使用在政治上有合法性;此外,立法可以优化,可以排除一些特殊事项,使得定罪更严格,出罪更通畅;最后,这方面附随效果过于严厉。徐久生教授则从抽象危险犯或行为犯的称呼入手,认为这是不同视角下对同一个事物的不同称谓。老师们积极的分享与学术上的争鸣令听众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周光权教授与赵天红教授分别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向与会嘉宾和听众们表示了感谢,充分肯定了本次讲座的意义。本次讲座至此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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