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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综述|“法大刑司学科发展圆桌:70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2-05-17  来源:   点击量:

为隆重庆祝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5月16日,刑事司法学院组织召开“法大刑司学科发展圆桌:70周年回顾与展望”线上研讨会。会议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主持,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到会致辞,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教授、王平教授、卫跃宁教授、郭金霞教授和郭志媛教授依次作主题发言,从学术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伊始,王志远教授首先对与会嘉宾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并指出本次研讨会集聚众多专家学者,旨在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共同把脉法大刑司学科的发展。

刘艳红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值此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之际,聚焦学院学科发展史召开研讨会,有利于学院上下齐心协力、砥砺奋进,为学院下一个更好的70年汇聚力量。刘艳红教授指出,法大刑法学从国内最早之一、全校最早的一个单学科教研室,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革,最终形成了以刑事法学为主体,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侦查学和网络法学为特色的学科体系,此外,刘艳红教授还提及了法大刑司院(原北京政法学院)培养的著名刑法学家,如故去的曹子丹、何秉松、于齐生等老先生,现在名响学界的梁华仁教授、薛瑞麟教授、曲新久教授、阮齐林教授等,并对刑司院的辉煌历史给予了高度评价。最后,刘艳红教授肯定了学院近年来引进国内外许多优秀青年教师的政策做法,并寄语青年学者要坚守初心,砥砺学术,服务学科建设,传播学术成果,助推学子成长。

曲新久教授的发言以我校发展阶段为主线,对刑法学科的发展进行了梳理。

曲新久教授指出,自建校之初到1970年北京政法学院停办,关于“政法系”与“法政系”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歇。曲新久教授认为,由于当时的特殊背景,实际上,法律是从属于政策的,尤其对于刑法,只有三个单行刑法,几乎所有的罪名都是法院在自上而下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自下而上的认定,因此在当时用“政法系”一词是比较契合的。从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开始到97年刑法颁布,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慢慢融入国际社会,特别是加入WTO后,学科体系才逐渐地开始理清和进入正常的发展轨迹。具体到刑法,在1979年刑法颁布到1997年刑法颁布期间,刑法学研究呈现出一种脱离应用的重视基础研究的现象,因此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基础研究很不深入,无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相契合的目标。从97年刑法颁布至今,各法学学科基于自身研究对象、方法等特殊性进行研究,促使各门学科的边界范围逐渐清晰。

曲新久教授认为,除了重视学科基础的研究,还应当重视学科的基本方法,即研究法条在实践中的运作,在这个过程中“观察我们价值观的思考、观察我们的思想、观察知识积累的规律”,由此也就形成了刑法学的知识和刑法学知识的积累并行的体系。同时,曲新久教授认为,学科的发展是从整体到细分再到融合的过程,具体到刑法学研究上,可以看到民刑交叉、行刑交叉等问题已经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

此外,曲新久教授谈到了学科应用问题,指出不同学者由于机遇和环境的不同,导致所研究的具体问题也各有侧重,但“所有的应用性问题很可能像潮水一样涌来,也会像潮水一样褪去”,所以在研究应用问题时,应当经常回头反过来去思考学科的基础问题,因为任何应用问题背后都会暗藏着学科的基础问题。

最后,曲新久教授鼓励年轻教师秉持“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的态度研习刑法学,在具备比较优势的基础上,努力形成自身的绝对优势,助力法大刑司院再获新发展。

王平教授的发言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分别是整个法学体系中刑事法学地位的历史变迁、刑事法学内部各学科地位的历史变迁和刑法学体系自身结构与内容的变革与调整。

首先,王平教授指出,在改革开放初期,刑事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随后在整个法学教学与研究中所占据的比例开始逐步下降,与此同时民商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学的教学与研究比例迅速发展和进步。王平教授认为,这种变化是中国社会进步与法学不断繁荣发展的表现,并强调,在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国家,应当给予民商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学以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刑事法学“胜利的后撤”,我们应当欢呼“法治与法学春天的到来”。

其次,王平教授以法大刑司院侦查学和犯罪学为例展开了刑事法学内部变迁问题的讨论。王平教授认为,由于侦查学和犯罪学不是纯正的规范法学,因此在国内外不同学校其学科归属各有不同,如侦查学在法大本科生阶段属于工科,在法大研究生阶段又隶属于法学,而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属于公安学;犯罪学在德国属于法学学科,而在美国却基本上属于社会学领域。王平教授指出,基于这个原因,导致我国原有的侦查学、犯罪学、罪犯矫正学等学科在整个刑事法学体系内占据的比例日益减少,并提出,法大刑司院应当有自己的特色,应当秉持“刑事一体化”的思路,保持“深情的凝望、相互的拥抱、彼此的发展”态度,立足学院实际,建立侦查学、犯罪学等学科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之间的“亲密关系”。

王平教授对刑法学体系内部结构与内容的调整与变革提出自己的见解。王平教授以教科书为切入点,指出刑法学体系由基础理论、犯罪论和刑罚论三部分组成。受到“李斯特鸿沟”理论的影响,犯罪论与刑罚论逐渐出现分离的现象,如德国刑法学者罗克辛教授、日本刑法学者山口厚教授在近期出版的刑法学教材中很少看到刑罚论的内容,或者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王平教授指出,在罗克辛教授刑法学的著作中甚至出现了 “量刑学”的说法。言下之意,“定罪”与“量刑”差别很大,应当分别进行专门研究,甚至可以分属不同的学科。“犯罪论”侧重行为刑法,“刑罚论”则充满了行为人刑法思想,尤其是犯罪学的犯罪预防和犯罪控制思想。行为人刑法能够在何种意义上、在多大程度上进入犯罪论领域,尚待进一步研究,这就是“李斯特鸿沟”能否跨越或填平的问题。

最后,王平教授指出,对于未来刑法学的发展走向,要结合我国刑事法治发展与学科建设实际进行审慎判断与选择。

卫跃宁教授从回顾、现状和展望三个角度展开发言。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基本法,又被称之为“小宪法”,卫跃宁教授结合其在学生时代的第一堂课上听到的一句话,“刑诉法学生未来是‘掌握刀把子’的”,表示认同曲新久教授关于“我校初建的年代,是政治优先于法律的时代”的观点。

卫跃宁教授指出,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发展与立法进程密不可分,从刑事诉讼法颁布时的条文数量与三次修改后的条文数量可以理清刑诉法的发展史。建国后三十年,即1979年正式颁布了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刑事诉讼法,但条文只有164条,实际上颁布刑事诉讼法是对“文化大革命”的一种反思,其中关于惩罚犯罪的内容较多,而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则较少,如当时典型的不合理现象:检察院基于免于起诉实际具有的“定罪权”、法院基于“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的控审不分现象。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校刑诉团队,尤其以陈光中教授为首的团队提出的“修改建议稿”对推动刑诉法的第一次修改作出了巨大贡献,条文增加了61条,其中“修改建议稿”中被采纳的修改建议达三分之二之多,总条文数共225条。陈光中教授组织翻译了大量的外国刑诉法典和文献,比如德国刑诉法、法国刑诉法、美国刑诉和证据法、英国刑诉法、加拿大刑诉法,还有日本的刑诉法,这充分说明了当时我校在刑诉学科领域中实际上是起带头作用的。此外,卫跃宁教授指出,当时宋英辉教授的博士论文题目为《刑事诉讼目的论》、陈瑞华教授的博士论文题目为《刑事诉讼原理论》等,表明了我校刑诉法学科在当时就已经开始逐渐摆脱注释法学,更多转向关注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如陈光中教授提出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程序和实体、公正和效率之间的关系等,为我校刑诉法学科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其次,卫跃宁教授还指出,2012年刑诉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一共修删改149条,其中修改66条,增加82条,删除1条,修改后总条文为290条。从变动的条文可以看出,第二次修改刑诉法强调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等原则。基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健全司法责任制、监察体制改革等原因,刑诉法于2018年迎来了第三次修改,增加了18个条文,共计308条,主要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缺席审判制度、速裁程序,还有与监察法的衔接等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刑诉法第三次修改后,最高检紧接着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条文为684条,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条文为388条,最高法也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条文为655条,卫跃宁教授认为,就是因为刑诉法的不完善才会导致其它部门出台或发布更加详细的解释规则、规定来支撑它的正常运用。

最后,卫跃宁教授指出,在未来刑诉法的发展可能需要与刑事侦查、执行、监狱法等相结合,与刑法等“要交叉,要合作,要共赢”,整合司法资源,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司法改革贡献更多的力量,

郭金霞教授从侦查学科的设置、侦查理论的研究和侦查学科的归属等三个方面理清了侦查学科的发展史。

首先,郭金霞教授指出,我校自成立之初就有了侦查学教研组,基于当时大环境的影响,我校侦查学的发展借鉴了许多前苏联关于侦查学建设的经验,特别明显的是,当时我校与人大、北大、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院校均有邀请前苏联侦查学专家讲学,比如我校邀请前苏联专家协助开设司法会计,司法鉴定、刑事照相清单痕迹检验、文件检验等课程,其中我校最早倡导并运用模拟现场教学,并最早开设了司法鉴定研究生班(当时没有硕士点)。自此,我校侦查学金光正、王传道、岳茂华等老先生与人大徐立根、西南政法学院周应德等老先生开始了侦查法学科的建设。

其次,郭金霞教授从学科命名、基础理论构建、侦查技术理论、侦查措施、侦查体制改革、侦查意识、侦查思维、侦查谋略等方面讲述了我校在推动侦查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八十年代初,我校金光正和王传道两位教授就已经联合人大、北大等校院在北京成立了物证技术学会、侦查学研究会,为侦查学理论发展搭建了研究平台。

最后,郭金霞教授指出,侦查学的学科归属问题既是老话题,也是新问题,其直接影响着全国开设侦查学的政法院校在侦查学科发展转型中的选择,并提出“侦查学界应加强侦查学基础理论研究以推动学科发展进步”的愿望。

郭志媛教授以法大刑诉学科的人才培养及其国际化为题,从微观的角度讲述了法大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史。

郭志媛教授指出,法大刑诉法学课程体系建设是十分健全和合理的,不仅有刑诉法学总论、分论,还有外国刑诉法学、港澳台刑诉法学、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实务课和方法论等,其中我校是全国最早开设方法论课程的一所学校,这为刑诉法学人才培养铺垫了厚实的资源基础。

此外,郭志媛教授指出,法大刑诉法学科在国际化发展方面非常突出。在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老先生联合刑法学者何秉松教授等人在福特基金会的赞助下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平台开启了法大刑诉法学国际化的进程,期间与联合国开发署、欧盟国家、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校开展合作,其中纽约大学、马普所等著名院校与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最后,郭志媛教授寄语青年学者与青年学生,希望年轻人能在全球化不可逆转的今天不断精进语言水平、提升国际交往能力、了解最新研究动向,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为学科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研讨会最后,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曾文科副教授作为学院青年学者代表分享与会体悟。首先,曾文科副教授表示,自己将从学院学科发展史中汲取力量,明确发展方向,立足学院平台开展学术研究。其次,曾文科副教授表示,日后将在学院老教师的指导下,围绕学院学科建设,同各位青年学者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把自己个人的发展和学院学科的长久发展结合起来,在助力学院学科发展的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水平。最后,曾文科副教授对学校、学院下一个更加美好的70年作出了真诚的祝福,并表示将尽心竭力,助力发展。

本次研讨会作为刑事司法学院庆祝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从理性和感性两个层面为与会老师、同学搭建了一个深度再认识法大刑司院的平台,被与会嘉宾誉为是一场历史传承的思想盛宴。长河浩荡,势不可挡,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将进一步凝聚全院共识、抖擞精神,为新时期下学校、学院的高质量发展积聚力量。

综述人郭嘉豪

陈嘉玮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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