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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法大犯罪治理论坛”在京隆重召开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   点击量:

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被害人学专业委员会、《犯罪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承办的第二届“法大犯罪治理论坛”于2023年11月19日在北京京仪大酒店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后疫情时代的犯罪预防与治理”,由“基层社会治理与犯罪预防”“网络暴力的形成机制及对策研究”“犯罪学视野下的单位犯罪研究”“非刑罚处罚措施的适用与革新”四个单元组成。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京内外高校和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70余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商我国犯罪治理的重要议题。

(开幕式现场)

11月19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向不远千里赴会的嘉宾老师表示诚挚欢迎与衷心感谢。

(王志远教授主持开幕式)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代表学校向与会嘉宾表示欢迎,并表达了学校对犯罪学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视。他表示推动科研领域新的增长点产生需要打通学科边界,犯罪学研究应在方法上做出打破壁垒的尝试。

(时建中副校长致辞)

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代表中国犯罪学学会万春会长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向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并极力肯定本届论坛的选题价值与理论贡献。

(周光权教授致辞)

《犯罪研究》主编、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吴宗宪教授向在座的嘉宾老师致以亲切的问候,并表示《犯罪研究》编辑部作为论坛主办方之一始终也将继续致力于推进我国犯罪学学科发展,希望能通过“法大犯罪治理论坛”这一平台提升犯罪学的学科影响力。

(吴宗宪教授致辞)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周勇研究员则表示犯罪学研究应注重多学科支撑且尽可能与国际接轨,并肯定了本届论坛在犯罪学理论与应用层面的重要意义。

(周勇研究员致辞)

开幕式之后论坛正式进入主题研讨环节,各子议题单元的发言人由先前向社会各界广泛征稿的优秀投稿论文作者组成,与谈人均为对本单元议题颇具研究的犯罪学学者和刑事法学专家。

第一单元由周勇研究员和《甘肃社会科学》编辑杨文德老师共同主持,四位发言人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与犯罪预防”发表真知灼见。

(主题研讨现场)

南京大学法学院单勇教授以《论网络犯罪的看门人规则》为题认为我国已进入数字犯罪学时代,应以新型网络犯罪为研讨对象,关注互联网平台大规模介入犯罪治理的现象,以看门人规则为视角,基于互联网平台在线控制的特点探究其在网络犯罪治理中重要作用。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房珂竹教授以《云南毒品犯罪治理刑事司法现代化研究》为题发言,分析了疫情后云南省毒品犯罪呈现的五大新形势,并揭示了当前云南毒品犯罪刑事司法现代化存在的新问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文胜和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潘振生以《首都社区犯罪诉源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建构与应用研究》为题,说明当前轻微犯罪已成为北京市社区犯罪治理的重点,详细阐述如何通过检察数据对辖区内的典型类案归纳总结,将办案数据传导至犯罪预防前端,实现社区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夏一巍副教授的发言以《论老年群体中重复诈骗被害:程度、间隔与成因》为题,指出老年人养老问题、针对被害人实证研究的不足等需求迫切要求加强对老年人群体重复诈骗被害的关注,并通过文献梳理及实证分析得出来老年群体重复诈骗被害在程度、间隔、成因方面的结论。

(主题研讨现场)

主题发言之后,与谈人针对以上报告进行点评并发表独到见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政治与法律》主编姚建龙教授指出当前存在犯罪学缺位问题,阐释其对基层社会犯罪预防与治理的思考。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张勇教授分享了其对治理理念的相关思考,认为对轻罪的界定要采取综合标准,结合形式与实质侧面,在刑事司法的动态运行中加以考察。《犯罪研究》编辑部研究室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王瑞山教授指出在看门人规则中除了考察互联网平台的权力,也不能忽视其权利即利益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周凌教授指出讨论互联网平台的监管义务时需注意私主体权力向公权力转化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第二单元的议题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机制及对策研究”,由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刘晓梅教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陈艳华副编审共同主持。

主题发言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苏明月副教授以《网络暴力刑事规制论证与具体考量》为题,指出由于网络暴力的匿名性与多众性,查处网络暴力的难、网络暴力受害人维权难。以网络空间行为社会影响的现实性为依据,应赋予数字公民身份以形塑网络行为的主体性。数字身份的确立旨在平衡自由与秩序,同时保护个人隐私与言论自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朱贺副教授以《刑事一体化视阈下网络暴力的双层治理》为题,认为畅通刑事追诉程序是网络暴力刑事治理的关键,应在实体与程序的双层审视下完善网络暴力的治理机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许博洋老师以《青少年网络暴力的犯罪学解释:链式诱发、内在转化与风险叠加》为题,从犯罪学“行为—被害”二元视角,通过定量分析构建青少年网络暴力的整合解释模型,并从网络暴力行为及被害层面提出网络暴力的防范与预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李政达老师以《网络犯罪概念之犯罪学初探》为题,从网络犯罪的衍变历程及当代性特征出发,在引入“场域”概念基础上重新厘定了犯罪学视域中的网络犯罪概念。

(主题研讨现场)

随后,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田宏杰教授在与谈中肯定四位发言人的研究视角得当,在网络暴力的犯罪学理论研究层面具有一定突破,并特别指出应关注网络暴力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研究员认为,对网络暴力规制的前提是对网络暴力概念的界定,对网络暴力的治理应以刑事法为最后手段且当前我国刑法中的侮辱、诽谤等罪名足以进行刑事法规制而无需增加新罪名。《犯罪研究》常务副主编、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夏菲教授认为,在网络暴力概念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宜扩大犯罪圈,网络时代类似于网络暴力行为等诸多问题可优先通过技术手段介入进行治理,而无需优先动用刑事法手段。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研究所副所长印波教授则认为,刻意强调区分犯罪学与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对于犯罪学学科发展与获取支持无益,但犯罪学对“犯罪”的研究应有独特的视角并服务于司法实践,同时对作为“犯罪”的网络暴力概念仍需进一步明确。

第三单元的议题为“犯罪学视野下的单位犯罪研究”,由《法学论坛》副主编吴岩、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田鹏辉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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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研讨现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吕露鹏以《犯罪学观察与教义学供给: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反思与推进》为题发言,从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缺乏程序法依托和实体法支撑视角,主张在刑事一体化融贯中推进重罪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纵深发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阳的发言以《公力主导到合规治理:民营企业腐败犯罪治理模式之转型》为题,认为民营企业腐败犯罪治理有必要从“公力主导”模式转变为“合规治理”模式,提出应当构建企业合规从宽机制作为实现民营企业腐败犯罪合规治理的制度路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詹奇玮老师阐释了《组织体犯罪的理论贯通和价值指引》,主张应重视组织体犯罪学的观察视角,为单位犯罪理论优化和刑事法律制度的调整提供坚实支撑和指引。

(主题研讨现场)

发言完毕后,与谈人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点评。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赵军教授提出应重视法学话语引介、移植与重构中的问题陷阱,反思合规不起诉的话语标签,通过多元视角在教义学与犯罪学的视野中进行合规制度考察,追求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话语表达。《法律科学》副主编、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付玉明教授强调合规改革实质上是落实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路径,在实践中应重视理论、实践和中国本土社会治理结构的三阶层创新,不断修正推动合规制度长远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徐然副教授就当下规范学对单位犯罪组织体理论的三种处理方案进行了简要评价,并指出单位犯罪的认定要回归组织体的本质,且需对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进行区分。

第四单元的议题为“非刑罚处罚措施的适用与革新”,由《学海》主编毕素华研究员、中国公安大学侦查学院赵桂芬教授共同主持。

(主题研讨现场)

海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马光远以《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从实体基础到教义展开》为题发言,认为基于我国司法程序的“刑事中心主义”,刑法第64条的规定是“前置法衔接机制”,存在民事法益修复、行政秩序维护、确证刑法规范三个优先级不等的规范目的,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提供了理论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于嘉仪以《特别没收制度的理论诠释及制度展开——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重点》为题发言,认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问题根源在于其法律属性的不明晰,应将其界定为独立于刑罚与保安处分之外的“第三种涉案财物处理方法”,并展开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规范性分析。东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瑞佳阐述了《生涯犯罪人形成的影响因素——基于2022年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详细描述了如何以生涯犯罪人的犯罪学理论为基础,对裁判文书进行量化分析,进而提出针对生涯犯罪人的特殊预防机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徐永伟老师以《犯罪附随后果的惩罚性及其审查框架》为题进行发言,认为犯罪附随后果本质是刑罚惩罚性的延续或扩大,其“隐形性”使其脱离责任主义或报应主义的束缚,当建立犯罪附随后果惩罚性审查框架,避免惩罚的过剩与泛化。

与谈人吴宗宪教授认为,在研究刑事涉案财物处置过程中应当考虑成本效益原则、被害人利益并坚持公平合法,预防不当财物处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顺安教授认为,特别没收制度的性质更倾向于一种“治标且治本”的交叉性特殊预防措施。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袁小玉副教授对孙瑞佳的发言表达了肯定与赞赏,但也指出相应对策性建议的提出应保持谨慎态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院郝英兵副教授对徐永伟老师的发言进行评议,认为徐老师的文章和发言都结构清晰,针对刑罚犯罪附随后果的性质问题展开了系统性的研究,引人深思。

在闭幕式环节,主持人印波教授就其对犯罪学学科发展的思考进行汇报,认为犯罪学的学科发展可以从学科自身、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推进。随后,印波教授隆重介绍了本届了论坛的总结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皮艺军教授和王志远教授。

(印波教授主持闭幕式)

皮艺军教授认为,首先,应当将犯罪学研究视为一种职业而非任务。其次,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原因、对策的学科,因此必须求真务实,并处理好各种研究方法之间的关系。最后,实现犯罪学研究原理本土化,是我国犯罪学发展的可行方向。研究者应当开阔视野,培养创造性思维,让犯罪学研究更具特色。

(皮艺军教授论坛总结)

王志远教授指出,对于刑法研究者进入犯罪学领域的现象,应注重三个方面的观念转变:一是在犯罪问题研究中开创实证研究的道路;二是促进犯罪学与其他学科共同发展;三是重视犯罪学对政策制定的启发意义。最后,王志远教授肯定了论坛中多视角、多方法碰撞带来的启发意义,给社会治理和政策制定留下更多供借鉴的方法与素材。至此,第二届“法大犯罪治理论坛”圆满结束!

(闭幕式现场)


摄影:朱馨韵 庄新宇

撰稿人:郭家宁 张笑宇

审核:涂欣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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