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金融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特举办金融犯罪类案系列研讨会。
2024年9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犯罪类案研讨会第一期,“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刑法规制研讨会”在北京圆满召开。本次会议汇聚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等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研究界的知名专家学者,深入探讨融资租赁物造假的刑法规制问题,并对相关法律条文和类案处理作出全面分析。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主持。会议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校友、融资租赁行业代表郄纬国作行业特征介绍,与会人员围绕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刑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融资租赁行业保护的规则完善三个主题展开研讨。
在第一个议题“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刑法认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庭长王晓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信息部主任石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调研员操宏均等专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出发,深入解析了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的法律属性及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并就这一领域的刑法规制重点与难点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
第二个议题“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一级调研员项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建平、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王贞会、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褚福民、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时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尹逸斐分别进行了详细阐述。各位专家学者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从司法实践出发,分享了在打击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犯罪中的经验与策略,为理论与实务的结合提供了宝贵的见解。
会议的最后一个议题聚焦于“融资租赁行业保护的规则完善”,与会嘉宾们围绕行业现行规则的改进与优化展开了热烈讨论。各方专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完善相关规则的建设性意见,并共同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夯实法律保障,以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涵盖了融资租赁领域的多个关键法律问题,讨论深入且富有成效,为推动融资租赁物造假行为刑法规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会嘉宾纷纷表示,未来应继续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紧密合作,不断深化金融犯罪刑法规制的研究和实践,为金融领域法治化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