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的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第十九讲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顺利举办。本期讲坛的主题为“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之理念、政策、制度及作法”,由台湾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台湾刑事司法学会理事长杨士隆主讲,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副所长涂欣筠老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郭志媛教授致辞欢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王顺安教授、犯罪学研究所副所长印波教授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尹泠然副教授参加并与谈。

讲座伊始,主持人涂欣筠老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致辞人和与谈人,并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致辞人郭志媛教授对杨士隆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杨士隆教授的学术经历和研究成果。郭志媛教授指出,少年司法是刑事实体和程序法学者都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对刑事一体化理念的践行,希望能够充分了解和交流两岸在这一问题上的实践和经验。最后,郭志媛教授再次对杨士隆教授以及各位与谈嘉宾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

杨士隆教授首先通过介绍自己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经历和参与少年司法的经验引入了本次讲座的主题,并展示了我国大陆地区、我国台湾地区、美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在全球范围内的共性特征,具体、生动地阐明了未成年人犯罪与种族歧视、毒品药品滥用、挫折经历、帮派组织等问题的交织关系。
接下来,杨士隆教授从五个方面对主题展开深入阐述。第一部分,杨士隆教授介绍了台湾地区少年犯罪的现况与发展。从犯罪数量来看,近年来,台湾地区数量最多的少年犯罪类型由盗窃犯罪变为诈骗犯罪,这与台湾地区整体犯罪态势吻合,也与帮派组织集体实施诈骗相关,对儿童的性剥削也成为突出的问题并引发立法上的反应。从具体案件来看,近年来未成年人暴力杀伤案件仍有发生,犯罪原因与毒品交易、精神疾病、遭受挫折、日常冲突激化等事件相关。从犯罪特征变化来看,在传统的飙车、涂鸦等未成年人越轨行为并未消失的基础上,暴力激进化等新型犯罪受到各方关注,这与边缘化的社会地位、不良交往等社会和个人因素相关,校园霸凌也是被热议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进一步对犯罪原因进行分析,杨士隆教授详细阐述了他在开展实证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杀人犯罪成因模型,将各种因素分类为前置因素、诱发因素和情境诠释三类。前置因素包括包括种族、自我控制、相对剥夺感等要素,诱发因素包括药物滥用、酗酒等,情境诠释包括遭受挫折、刺激、妄想等。具体到毒品和药物滥用方面,杨士隆教授阐述了台湾地区新型活性物质的种类、药物滥用问题的发展情况以及大麻等毒品的严重危害。

第二部分,杨士隆教授指出,当前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防治有四大动向:转向、除罪化、非机构性和正当程序,通过这四项措施能够减少未成年人的刑罚适用并增加社会机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干预和救助。
第三部分,杨士隆教授梳理了台湾地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主要涉及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出台和修订,着重介绍其中有关少年法庭、假日生活辅导、亲职教育辅导、曝险少年行政先行、少年修复性司法、少年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制度内容。在当前台湾地区的少年司法制度中,已满7岁未满12岁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由社政处理;已满14岁且触犯本刑最轻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或者已满20岁,或者犯罪情节重大参酌少年品性等应受刑事处罚的三类未成年人,应当由少年法庭处理。此外,曝险少年类型也在最新修法中被缩减,经常出入不当场所、逃学、参加不良组织的未成年人仅为未达曝险儿少,只有无正当理由携带刀械、盗窃、吸食或施打毒品或迷幻药、预备犯罪或犯罪未遂但为法所不罚这三类未成年人属于曝险少年,应当交由少年辅导委员会处理。
第四部分,杨士隆教授介绍了少年犯罪防治制度,包括在六个直辖市及各县市警察局设有少年警察队,分设预防组、侦查组和行政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辅导”及“侦防”两大部分;二是在直辖市、市政府设少年辅导委员会,针对前述曝险少年办理辅导事项;三是设置专门的少年法院,分设刑事庭及保护庭,分掌刑事案件及少年保护事件之调查及审理。四是为执行刑罚者及感化教育处分者设置矫正学校,矫正少年不良习性,目前台湾地区设有敦品、励志、明阳及诚正中学四所少年矫正学校。
第五部分,杨士隆教授提到了台湾地区在少年犯罪防治方面的作为,主要包括1994年通过的《预防儿童与少年犯罪方案》、自2003年度起开始执行的《暑假保护青少年—青春方案》、2021年修订的《教育部防制学生药物滥用实施计划》、2023年修订《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和2024年再次修订《校园霸凌防制准则》等,通过建设家庭寄养制度、扶助贫困少年及儿童,净化妨害青少年成长环境等措施全方位保护青少年成长。不过,台湾也仍然需要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暴力与激进化现象、未成年人诈骗犯罪增加但法制面过于保护、未成年人吸毒问题呈现黑数且监测、预防与辅导工作面临困难、少年辅导委员会之辅导功能仍待提升等问题与挑战。

在与谈环节,王平教授首先对杨士隆教授关于少年犯罪防治问题的演讲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祝贺,并回顾了自己与杨教授几十年的相识经历。王平教授提及,犯罪学研究一般有“现象、原因、对策”的三段论,杨教授此次各部分讲授时间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研究兴趣、题目侧重以及对学科重点的选择。其次,王平教授结合自身的研究经历,指出对犯罪根源的不断挖掘最终会与哲学、社会学相接,如今犯罪原因研究空间渐小,发明新理论较难,犯罪学研究最终还是要为犯罪预测和犯罪防治服务。再次,王平教授强调犯罪学研究要关注当下具体的犯罪现象,处理好事实与规范、实然与应然、抽象与具体、宏观与微观等关系,同时指出台湾地区和大陆、中国和国外在犯罪问题上既有相同也有区别,研究时要重视“地方性知识”,兼具世界眼光,立足中国现实问题表达自身观点。最后王平教授强调,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本土与国际在犯罪问题研究上的差距逐渐缩小,可供借鉴的内容有限。因此,应当更多地立足于本土问题,创造本土性思想、理念和知识。

王顺安教授的发言围绕少年犯罪相关主题展开,融合自身参会经历、对当下犯罪态势见解以及两岸犯罪学研究与实践的思考。王顺安教授指出,海峡两岸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组织化特征,疫情以来呈增长态势,开展此领域研究具现实与理论价值。王顺安教授肯定杨士隆教授的讲授内容独道、信息新颖,采用量化分析、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浅出且幽默风趣,非常值得学习。王顺安教授对于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其犯罪防治也都表达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还强调,海峡两岸同根同源,应在犯罪治理领域携手共进,互相学习借鉴少年犯罪分级分类处置、科学干预等做法,促进两岸在犯罪学研究与实践层面深度交流合作。

印波教授首先肯定了杨士隆教授以犯罪现象开场阐释的方式,考虑到了受众主体,通过犯罪现象可以更直观、更吸引人,避免了开场讲犯罪原因或对策的枯燥感,体现出其对授课艺术的注重。其次,对于青少年盗窃犯罪、性犯罪的成因,印波教授认为与经济下行、父母监管缺失等因素有关,同时对杨教授所提及的台湾青少年诈欺犯罪高发表示意外。再次,印波教授提出,新加坡、日本等国在犯罪对策层面十分具有借鉴价值,可以进一步研究。他最后指出,国内重视犯罪对策研究应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关联,提出实用对策、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及大陆与台湾在犯罪预防法完善、犯罪预防协作上有诸多可学习探讨的空间。

尹泠然副教授首先表达了对杨教授的感谢,其所授的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生动有趣,借助直观图示阐释犯罪处理程序、防治手段等内容,令人收获颇丰。其次,尹泠然副教授分享了自己对涉案涉罪未成年人处置方式的思考,认为简单关押无助于解决实质问题,未成年人关押在未管所、转至监狱过程中,正常社会化进程被打断,劳动改造效果有限,出狱后能否复归社会存疑且再危害风险高。再次,她阐述了自身对于“少年司法与成人司法关系”的见解,将其类比为交叉圆,而少年司法处理一般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保护性、教育性、支持性举措,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特殊性。但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所处的中间交叉区域,因缺乏社会支持体系配套建设而落实不佳。最后,尹泠然副教授强调,未成年人司法涉及刑事诉讼内外诸多问题,需要前端和后端共同发力推动改进。

提问交流环节,针对如何通过未成年人犯罪实证研究搭建起与理论与实务之间的桥梁这一问题,杨士隆教授指出,以学理引导实务最为理想,虽然二者紧密结合并非易事,且并非所有学理都能成功转化为实务应用,但部分理论确有成功转化的可能,比如未成年人研究中识别出风险与保护因子后可反思教育体制弊病。为了使得研究成果能否转化为对策、教学理论,学者们要充分发挥影响力,通过长期积淀,获得扎实的研究成果,从而在合适时机提出契合社会发展的具体建议。

至此,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第十九讲在全体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摄影:张羽音
撰稿:梁朱祥 龙依琳 张茵
审核:涂欣筠 郭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