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三期金融犯罪类案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刑民交叉研究中心(筹)与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共同协办,围绕"非法反催收行为的刑法规制"主题展开专业研讨。研讨会汇聚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金融监管局、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公安分局等机关代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的行业代表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家学者共50余人,共同深入探讨非法反催收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
反催收行为指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材料、滥用投诉机制等非规范手段干预债务管理流程的有组织化活动,旨在谋求债务减免或规避履约责任。其运作呈现链条化特征,涉及诱导委托、材料制作、规模化投诉等环节,并借助网络社群扩大影响,可能削弱金融信用体系有效性,增加市场运行成本及个体法律风险。
近年来,非法反催收领域案件呈多发态势,相关行业治理中存在监管不足、规范缺失等问题。反催收行为法律定性、相关程序性争议及跨区域协作等系统性难题都亟待解决,需依托技术监测与规则完善构建协同治理体系。本次学术研讨会聚焦法理阐释与司法实践的有机衔接,着力构建法秩序统一性分析框架,为健全金融法治生态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助力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王志远教授主持。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艳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杨彬分别致辞,强调加强非法反催收行为治理的法治意义。与会人员围绕非法反催收行为的背景情况、非法反催收行为的刑法定性、非法反催收行为规制的程序性争议问题、反催收行业的规范引导与法治化建设四个主题展开研讨。
在非法反催收行为背景情况介绍环节,AIF理事长单位马上消费党委副书记、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白恒斌详细阐述了当前非法反催收行为现状,并分享了AIF联盟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在首个议题“非法反催收行为的刑法定性”研讨中,多位权威专家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入探讨了非法反催收行为的法律属性及刑事责任认定标准。最高法刑二庭原庭长王晓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相关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应用研究处处长桑先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戴蓬、中国政法大学互金法律研究院教授李爱君、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王立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肖沛权等专家学者,围绕非法反催收行为的刑法规制重点与难点,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为完善相关法律框架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第二个子议题“非法反催收行为规制的程序性争议问题”由徐智荣、王志远、王晓东、戴蓬、李爱君、肖沛权、白恒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徐永伟等分别进行了详细阐述。多位专家提到了因非法反催收行为所涉罪名超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导致的移交问题及因多个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产生的管辖权争议问题,并强调加强多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从理论与实务层面作出回应。
第三个子议题围绕“反催收行业的规范引导与法治化建设”展开,第三个子议题围绕“反催收行业的规范引导与法治化建设”展开,北京金融监管局消保处处长姜以明分享了反催收行业规范建设与监管方面的宝贵见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主任杨彬分享了协会关于加强行业协同打击黑灰产和催收业务自律管理方面的实践。两位专家都强调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与管理,坚决抵制向黑灰产支付任何费用。与会嘉宾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刑事打击作为辅助手段、积极宣贯催收行业规章等宝贵建议,共同探讨如何完善相关行业规范并推进法治化发展。
本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涵盖了非法反催收领域的多个关键法律问题,讨论深入且富有成效,为推动非法反催收行为刑法规制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闭幕式上,王志远教授对研讨会进行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汇聚多方力量,进行了有效研讨,针对非法反催收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形成以下初步共识:一是将非法反催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要秉持审慎原则,优先通过行政监管与民事调解化解纠纷,在以刑法评价时也需考察非法反催收行为背后的复杂法律关系;二是治理非法反催收行为需要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机制,形成多部门治理合力;三是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司法解释和立法的完善是长远之计,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明确和具体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