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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刑事一体化国际论坛于5月10日-11日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5-05-12  来源:   点击量:

2025年5月10日-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葡刑事一体化国际论坛(首届刑事一体化国际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图书馆综合楼一层会议室圆满举行。来自中国大陆、中国澳门、葡萄牙的4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研讨并作了发言。会议由开闭幕式与五个单元的主题研讨组成。


开幕式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易在成教授、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保罗·德·索萨·门德斯教授分别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充分肯定刑事一体化发展意义,代表学校祝贺论坛召开。他指出,论坛搭建起中葡交流新桥梁,为国际交流和葡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开拓新平台。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易在成教授介绍了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取得的成就,称论坛是三方紧密合作的成果,强调其对刑事法发展、全球治理和法律合作深化意义非凡,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保罗・德・索萨・门德斯教授致辞表示,中葡法律系统异同使双方交流价值凸显,肯定刑事一体化发展,期待双方在学术与实践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展望广阔合作前景。


第一单元:“价值观多元化下公共秩序的刑法保护”

发言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主持

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保罗·德·索萨·门德斯教授介绍了葡萄牙刑法对公共秩序保护的相关规定,并重点讲解了不正当收受利益罪与倒卖影响力罪两个罪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何庆仁研究员介绍了我国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呈现出三个特点并指出我国刑法对保护公共秩序的重大意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于冲教授介绍了我国行政犯立法模式下,公共秩序的刑法保护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指出对于公共秩序类犯罪的司法认定与程序适用,应当秉持更为审慎的立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伟律师介绍了刑法对网络公共秩序犯罪的规制并就如何正确适用罪名提出了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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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满涛助理教授介绍了公共秩序的定义、刑法保护公共秩序的正当性基础以及刑法保护公共秩序的路径。与谈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时方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时延安教授对几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看待公共秩序犯罪的新视角,强调价值观多元化下公共秩序的刑法保护需要从多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和有效应对。中国政法大学曾文科副教授通过对比我国大陆地区与澳门地区赌博罪的规制差异、葡萄牙与我国大陆地区贿赂犯罪既遂标准分歧,揭示公共秩序类犯罪中法益实质化困境,并提出对网络犯罪实行类型化规制以应对价值多元化挑战。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海航律师结合司法实践经历,介绍了在刑事一体化进程中,公共秩序保护的审判权威面临的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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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有组织犯罪预防的常态化与法治化

发言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顺安、于国旦教授主持。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教授维塔利诺•卡纳斯介绍了预防和打击洗钱罪的国际监管框架的法治规范生成。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教授靳高风对我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常态治理模式的健全与完善进行了体系化梳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印波以围猎期、勾结期、遮蔽期和破网期划分了涉黑涉恶腐败犯罪的发展周期,并强调根据不同阶段进行针对性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夏伟提出,在网络时代应当关注有组织犯罪的“组织性”特征,提出以“有机体论”视角找准网络犯罪组织的治理“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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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薛文超简要比较了我国大陆与澳门地区刑法中对有组织犯罪特征规范的共性与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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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网络犯罪的挑战与国际合作治理”

本单元的发言人报告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卫跃宁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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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佩德罗•巴尔巴斯•沃曼教授介绍了欧洲在网络犯罪治理领域形成的“多层次法律框架”,以及在该法律框架中应当坚持的“基本权利优先”视角上海政法学院王铼教授就全球背景下数字时代司法数据跨境调证的现状、挑战与展望进行报告,主张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引下,通过多边协商推动国际社会建立系统的跨境调证规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裴炜教授介绍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框架下服务提供者的程序协助义务,分析了《公约》在适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程序义务障碍以及推动《公约》落地的后续工作。北京化工大学金鸿浩教授以“立体刑法学实践下网络犯罪的国际比较”为题进行报告,介绍了网络犯罪比较研究的三个维度:刑法体系内部比较、法律体系层面比较、社会体系层面比较。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陈芹助理教授报告了网络暴力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对现有的归责路径予以反思,提倡归因路径的理论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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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与谈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李怀胜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郭旨龙教授认为葡萄牙网络犯罪治理框架中独立监管机制对我国技术侦查内部审批制具借鉴价值。网络极端主义言论需结合《反恐法》案例明确认定标准,网络暴力入罪应论证空间秩序法益属性与公诉条件适配性。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商希雪副教授指出,欧盟区域性协作机制可优化我国跨境合作模式。数据立法需平衡主权保护与企业国际化需求,在联合国框架下推动证据规则与强制措施标准协同,实现实体法最低标准的统一,从而有助于遏制犯罪规避。北京大学法学院王华伟助理教授建议我国构建独立数据犯罪条款解决286条适用争议,对于预防性罪名扩张应建立司法限缩机制,归因推定理论需明确适用边界以破解复杂因果证明困境。


第四单元:“数字化时代刑事证据制度的重塑与发展”

发言环节由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彭海清教授主持。

在发言环节,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鲁伊·苏亚雷斯·佩特拉教授带来了《对位于境外的信息系统中所存储数据的访问权限》的主题演讲。他以葡萄牙相关法律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葡萄牙网络犯罪法》第15(5)条与宪法的契合性问题,以及跨境获取证据的合法性难题。通过戈尔什科夫-伊万诺夫案件案例,他指出单方面跨境访问存储在国外的数据可能面临缺乏法律依据、违反国际法等问题,强调跨境取证需在合法、尊重基本权利和国际合作的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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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熊秋红教授发表了《数字化时代刑事证据制度面临的挑战、进展与重塑》的主题演讲。她详细阐述了数字化时代刑事证据制度面临的8大挑战,涵盖新取证方式的规范、电子证据审查、抽样取证、大数据及人工智能证据审查等多个方面。同时,熊秋红教授介绍了中国在重塑刑事证据制度方面取得的5点进展,并对未来进行展望,提出应关注证据制度体系化构建、新旧制度衔接、不同法律部门规则融合以及法律与技术规则协同推进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品新教授围绕《数字时代电子证据既有规范性文件适合晋级入法吗?》展开演讲。他回顾了我国电子证据既有规范的发展历程,指出这些规范虽在实践经验上已较为成熟,但存在规范不公开、技术化、落伍时代等问题,直接入法存在障碍。刘品新教授强调,对于电子证据领域的规范性文件,需要去粗取精、重新构建。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张中教授在《区块链证据采信标准》的演讲中,对区块链证据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其在实践中存在的审查形式化、技术黑箱、成本高、便利性差等问题,探讨了传统证据规则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区块链证据审查与采信的建议,如转变审查模式、明确不同类型区块链证据的采信标准等。澳门城市大学李洪江教授带来《数字化时代澳门刑事证据制度简介》的主题演讲。他介绍了澳门作为中葡法律制度和东西方文化交流平台的定位,详细解读了澳门刑诉法典中的证据制度,包括一般规定、证据方法、获得证据的方法等内容,并着重介绍了《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强调该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权利、体现多项法律原则方面的重要意义。

发言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张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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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肖沛权教授指出,本次会议呈现出国际经验与本土化思考结合的特点,目前跨境取证在审查判断上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面临双重合法性的适用分歧;二是跨境取证标准化缺失。针对这些问题可作如下思考:其一,考虑采取程序与实体双轨制架构;其二,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并构建统一规则;其三,借鉴国内异地讯问、询问规则,由取证国相关部门协助进行远程视频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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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谢澍教授指出,电子数据和网络犯罪证据领域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诉讼法原理,形成了“嵌套”关系,如电子数据在排除非法证据时形成了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嵌套。当前呈现出一些发展趋势:一是从物理空间向网络空间延伸,二是从口供中心转向数据指引,三是人工智能交互作用凸显。基于这些趋势,未来立法不应过于封闭,应保持开放态度以跟上时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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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邵俊研究员分享了三点心得,第一,数字化背景下,证据制度的涉外属性愈发凸显;第二,刑事证据制度面临数字化技术带来的诸多挑战;第三,刑事证据制度要积极拥抱数字化技术。中国数字检察工作当前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社会管理数据与检察办案数据进行碰撞,从中获取大量法律监督线索,这体现了数字化技术在刑事证据制度和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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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网络犯罪侦查与电子数据取证的制度构建与技术创新”

本单元的发言人报告环节由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俞亮教授主持。

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若昂・马尔克斯・马丁斯教授深度剖析 “预测性司法对刑法的影响”。他指出,预测性司法虽能辅助决策,但在数据、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障碍,在实际应用中需审慎权衡。国投智能(美亚柏科)股份公司江汉祥首席科学家聚焦 “AI 时代下电子取证挑战的破局”。他点明当前电子取证难题,提出借助 AI 技术,从多模态数据治理、语义检索等方面突破困境,推动电子取证适应时代发展。北京大学法学院吴洪淇研究员针对 “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如何对待电子数据” 发声。他指出电子数据在刑诉法中规定较少,规制模式存隐患,并提出控制立案前取证范围、完善审查制度等改革建议。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郑飞教授带来 “基于数字空间理论的数字证据体系” 的报告。他剖析证据数字化面向和数字空间理论架构,提出构建整合开放型数字证据体系,为司法实践提供新思路。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李小恺副教授探讨 “刑事涉案数字资产审前处置的困境与对策”。他指出数字资产处置难题,建议完善制度体系、应用前沿技术、强化程序规制与监管机制。

本单元与谈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宁势强讲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戴士剑教授强调电子数据是技术与法律结合的问题,AI在取证中既是工具又带来挑战,当前应将其定位为工具进行研究。南开大学法学院朱桐辉副教授通过对比中国大陆与澳门地区电子数据取证,提出大陆电子取证需进行网警和其他警察的分流、分类,部分回归特定规定之前的模式。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丁寒讲师就初查阶段隐私权侵犯和涉案资金分析报告定性问题发表见解,强调关注隐私保护,分析多种定性观点并提出侦查需求。


闭幕式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郭志媛教授主持,她表示本次会议虽进入尾声,但仍意犹未尽,中葡两国的学术交流内容丰富,并非一天半的会议可以概括,这也说明了举行论坛的必要性和日后继续交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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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宾代表葡萄牙里斯本大学法学院佩德罗·巴尔巴斯·沃曼教授分享了参会心得。沃曼教授首先感谢了中国政法大学提供的交流平台,表示非常荣幸参与此次活动。其次,沃曼教授介绍里斯本大学作为葡萄牙最早成立的大学之一,其法学院的历史非常悠久;里斯本大学共有5万余名学生,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是来自巴西等葡语国家;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并有许多来自世界各国的兼职老师;葡萄牙历史上,里斯本大学法学院共培养出四位总统,政治渊源深厚;沃曼教授非常欢迎在座的各位学者前往里斯本大学交流,并再次感谢中国政法大学的热情招待。在发言的结尾,沃曼教授向王志远教授和郭志媛教授赠送了自己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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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由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教授对研讨会进行总结发言。王志远教授总结了本次会议的两个关键词:感谢与期待。首先,王志远教授表示,从深度伪造视频通过技术手段即可识别判断来看,很多问题若能通过技术上的手段遏制,则无需在刑法上设立专门罪名等规范要求。接下来,王志远教授对远道而来各位嘉宾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协办单位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环球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王志远教授表示本次活动的成功意味着刑事一体化国际论坛的正式启航,期待在座各位嘉宾在未来的道路上互相协作,加强国际化的研究,以促进刑事一体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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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由郭志媛教授对王志远教授的总结发言进行了补充。她对澳门科技大学的两位葡语翻译同传,以及为会议主题和单元设置作出卓越贡献的各位老师表达了特别感谢。最后郭志媛教授再次感谢所有嘉宾们百忙之中的参与,宣布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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