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本科生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生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对象
论文成绩为优秀等级的须参加答辩;保研的须要答辩。优秀等级以外的论文,可申请成绩升级答辩。有申请成绩升级的同学,请在5月7日前将申请提交到办公楼主楼B413
(二)答辩时间
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定于2014年5月9日下午1:00开始。
地点在逸夫楼5053(刑法)
逸夫楼5051(刑诉)
参加答辩的同学务必同时携带1份打印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3份打印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填写个人信息、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即可)。表格见附件。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三位答辩委员。各答辩委员会选举一名委员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工作。答辩委员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四)答辩过程控制及答辩记录
答辩委员会最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答辩采取答辩委员与答辩学生直接对话方式,不得采取电话答辩等远程答辩方式。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每位答辩委员在答辩过程中至少要提三个问题,并简要记录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每位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里,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每位答辩委员在学生答辩之后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给学生打分,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答辩秘书计算出每位答辩委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全部答辩委员需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总成绩栏签名。
(五)答辩成绩异议
学生对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刑事司法学院科研办
2014年5月4日
答辩评分.doc
答辩控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