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研究生提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的工作安排,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本次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各个环节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系统说明在相应环节中操作完成,并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一)网址:http://gms.cupl.edu.cn/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1.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导师”);
2.在校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二)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用于申请维普和中国知网进行论文检测)环节起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0:00—2月23日23:59。
本学期,除“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外,研究生院还出资为我校学生开通了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安全通道。学生可分别免费检测一次。(注:论文检测不是答辩必经程序,学校鼓励学位申请人将关注点放到论文写作本身;检测结果仅作为修改论文的参考;研究生院仅就《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进行解释,不解答关于检测系统的任何问题;论文是否抄袭,以《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规定为准。)请各学位申请人按时完成检测申请。
通过检测申请审核的学生,注册并绑定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即激活使用,激活账号期限为《自助检测服务使用指南》发布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学生免费检测一次的使用期限为激活后一个月。(温馨提示:请学生尽快登陆安全检测通道注册,领取检测服务,如出现冒领情况,不予补领。)具体安全检测通道,以及《自助检测服务使用指南》,将由研究生院择期另行通知。
(三)在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上传论文和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环节开放时间:2019年3月1日上午8:00。
1、填写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认真、详细地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8:00。
申请书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一栏,除需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评价外,最后务必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上传匿名电子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论文为双匿名版,须与所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上传的论文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8:00。
3、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并经导师审核,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8:00。
4、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按照系统中所提示的要求,上传用于申请毕业及学位的2篇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8:00。
5、《学位授予登记表》预填
截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8:00。
二、 提交纸质版论文及申请材料
没有按通知时间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不能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学位申请书》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有导师详细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书》,须双面打印。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申请书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一栏,除需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评价外,最后务必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由导师本人签名(如需委托签字需提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备案)及日期。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需有一定的篇幅,推荐日期不应早于申请书封面的填表日期和“申请报告”一栏申请人的申请日期;
提交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二)纸质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纸质版论文与系统中提交的论文完全一致。提交申请学位的论文,在形式上必须严格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规定的标准。凡形式、结构、字数不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或不按规定打印、装订的学位论文,不能提交。所有的双匿名论文请在论文封面左上角写上本人学号。提交论文本数如下:
学历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 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 本。
同等学力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7 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8本。
学历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 4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 本。
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提交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三)《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全日制硕、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由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提交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四)《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
全日制硕、博士生《毕业生登记表》由班委和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同时提交一份用于归档的成绩单原件。
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提交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五)博士生科研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申请学位的2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一式一份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在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等检索系统收录期刊之外的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进行评定的,请提交复印件3份。外文论文还需提交中文翻译3份。
所发表成果的具体要求与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交信息表
学历毕业生以班为单位提交电子版个人信息表(Excel表格),内容包括序号、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所提交的电子版个人信息表中的内容应与提交的论文纸质版、《学位申请书》及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一致。提交时间:2019年3月22日11:00之前发送到学院邮箱:xssfxy@cupl.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班级。
(二)证书照片采集与提交。
应届学历教育毕业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采集,参加统一照片采集后,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由学位办公室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的应届学历教育毕业研究生应在3月31日前到指定地点采集,未按期采集照片者学位证书将无法正常发放。照片格式要求: 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357A7F3D614C9638
建议采集地点:http://yjsy.cupl.edu.cn/site/index_3.aspx?id=1BB79CE5167F1CE1
(三)答辩安排: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刑事司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