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 根据校教务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本学期第3周(2009年3月13日前)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一)》) 2.本学期第4周(2009年3月20日前),教师对学生论文修改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二)》) 3.本学期第5周(2009年3月25日前),教师对论文定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三)》) 4.本学期第七周(2009年4月7,8,9日),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 二、工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络渠道通畅,学生应及时与教师联系。如果学生不能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指导教师及时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反映。 (二)所有选择刑事司法学院的同学按专业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时间:2009年4月7,8,9日 过时不候 2.提交地点:
专业方向 |
地点 |
负责人 |
刑法,犯罪学,青少年 |
办公楼A1408刑司教科办 |
王老师 |
刑诉,侦查 |
办公楼A1408刑司教科办 |
张老师 |
3.提交材料: (1)论文定稿纸质版6份,要求必须符合论文格式规范(参见刑司院网上相关文件)。 (2)《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一、二、三)纸质版1份。要求教师指导意见部分必须以电子版的形式填写,不能仅仅填写“同意”,需要填写指导教师的具体意见,指导教师签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 (3)《选题登记表》和《开题报告书》同时提交两者的电子版。 以上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合格后再次提交。如果因材料未按时提交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三)提交电子版 1.毕业论文还需提交以下电子版: (1)毕业论文电子版确定稿。 (2)《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控制表》(一、二、三)电子版,要求教师指导意见必须填写。 (3)《选题登记表》和《开题报告书》电子版。 以上内容按每人一个文件夹存放,同时文件夹名为“学号姓名”。 2.提交方式及时间: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选择刑事司法学院的同学由论文小组长负责。刑事司法法学院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负责(选择其他法学院专业方向的本院学生也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1.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参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2.选择刑事司法学院专业方向的同学,论文中除中文摘要与关键词外,同时提交英文摘要与关键词。 毕业论文原文按以下顺序装订:1、封面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英文摘要及关键词4、目录5、正文、6、参考文献、7、附录、8、致谢 3.毕业论文格式需注意以下事项: (1)论文必须有参考书目,论文脚注注释不得低于5个。 (2)论文目录独立成页,论文目录可采用由word文档生成的方式制作。 4、毕业论文模板参见刑事司学院网站 三、论文质量控制 (一)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引注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根据校教务处(2009)001号《关于组织开展2008-2009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在提交定稿之后,经学院制定的评阅教师发现抄袭行为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抄袭行为的,须责令其重写。”,请各位老师严格审查学生的论文质量,避免抄袭等现象。 (二)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学校将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论文原创性检查,对发现有抄袭的论文将做出严肃处理。 (三)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后果 1.学生凡被查出过抄袭行为的,经责令重写后,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其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 2.学生重写后仍然存在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并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刑事司法学院 2009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