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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刑事司法学院2011-2012学年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6  来源:   点击量:

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

根据校教务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第八学期第2周(201234日前)提交毕业论文初稿,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2.第八学期第3周(2012311日前),教师对学生论文修改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3.第八学期第4周(2012318日前),教师对论文定稿审阅并给出成绩

4.第八学期第6周(201245 --6日),学生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指导教师对学生提交的初稿、修改稿以及定稿提出的修改意见(或评语)均应填写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相应栏目内。

二、工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络渠道通畅,学生应及时与教师联系。如果学生不能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指导教师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应和指导教师沟通,确定毕业论文体裁,并将相应体裁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发给指导教师,方便教师评分。

(二)所有选择我院方向的同学请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时间:201245-6日,过时不候

2.提交地点:逸夫楼2005,张老师,王老师

3.提交材料:

1)论文定稿纸质版5份,要求必须符合论文格式规范(参见教务处相关文件)。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要求指导教师指导意见部分必须填写具体内容,不能仅仅填写“同意”。

3)《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学术论文类)》

以上材料如果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合格后再次提交。因材料未按时提交而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三)提交电子版

1.毕业论文还需提交以下电子版:

1)毕业论文电子版确定稿。

2)《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电子版,要求教师指导意见必须填写。

以上内容按每人一个文件夹存放,同时文件夹名为“学号姓名”。

2.提交方式及时间: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选择刑事司法学院的同学由专业小组长负责收齐电子版(毕业论文纸质版由学生本人交到相应的研究所)

刑事司法学院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小组长负责(选择其他法学院专业方向的本院学生也要提交电子版)

请各负责人在201246日前将以上电子版收齐交至刑事司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我院电子版的提交以班级为单位。

(四)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1.毕业论文格式规范参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2.毕业论文原文按以下顺序装订:1、封面 2、中文摘要及关键词、3、英文摘要及关键词4、目录5、正文、6、参考文献、7、附录、8、致谢

3.毕业论文格式需注意以下事项:

1)论文必须有参考书目,论文脚注注释不得低于5个。

2)论文目录独立成页,论文目录必须由word自动生成的方式制作。

三、论文质量控制

(一)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引注不规范的情况,应及时要求其改正。

(二)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控制

学校将在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原创性检查,对发现有抄袭的论文将做出严肃处理。

对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 抄袭、剽窃不超过论文全文10%的,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答辩;

2.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10%20%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一周后或延期一学期答辩的处理;

3. 抄袭、剽窃占论文全文20%以上的,根据抄袭、剽窃性质,酌情给予责令修改论文延期一学期或一学年答辩的处理。

学生对抽查结果认定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

(三)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后果

1.学生凡被查出过抄袭行为的,经责令重写后,无论写作水平如何,其成绩只能为及格或不及格;

2.学生重写后仍然存在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并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刑事司法学院

                                                                                                 201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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