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刑法、犯罪学方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刑法、犯罪学方向第一组答辩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14:00-18:30
答辩地点:昌平校区 端升楼203教室
答辩老师:第一组:曲新久、王桂萍、张建荣
答辩对象:赵积斌、郭嫣然、丁美心、龚昌林(法学院)、李仲尧、李淑霞(国经院)、陈怡(法学院)、胡嘉佳、陈悦(法学院)、陈莹静(国经院)、卢珂(法学院)、岳万兵
二、刑法、犯罪学方向第二组答辩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14:00-18:30
答辩地点:昌平校区 端升楼204教室
答辩老师:第二组:徐久生、赵天红、于冲
答辩对象:马天一、刘泺、赵振瑞(民商院)、杨洋(民商院)、汪渤程(法学院)、王玥乔、李佳馨、李敏(国经院)、刘信然(法学院)、杜鲁帅(法学院)、付琳贺(法学院)、李飞宏(法学院)
三、刑法、犯罪学方向第三组答辩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14:00-18:30
答辩地点:昌平校区 端升楼205教室
答辩老师:第三组:潘勤、方鹏、曾文科
答辩对象:杜佳、夏雨(国经院)、薛菲阳(法学院)、于雪(法学院)、刘智心(法学院)、丁诗文(国经院)、林雯(政管院)、李拓野(法学院)、李雯姣(民商院)、杨艺婕、张立杨(国经院)、王姝霖
四、答辩要求:
以上参加答辩的同学务必同时携带
(1)、1份打印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
(2)、3份打印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个人信息、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信息打印即可)。
(3)、3份纸质版毕业论文;
打印表格详见附件。
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doc
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doc
五、答辩委员会组成
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三位答辩委员。各答辩委员会选举一名委员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工作。答辩委员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六、答辩过程控制及答辩记录
答辩委员会最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答辩采取答辩委员与答辩学生直接对话方式,不得采取电话答辩等远程答辩方式。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每位答辩委员在答辩过程中至少要提三个问题,并简要记录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每位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里,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每位答辩委员在学生答辩之后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给学生打分,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答辩秘书计算出每位答辩委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全部答辩委员需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总成绩栏签名。
七、答辩成绩异议
学生对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刑事司法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