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近期我院发现有不明身份人员,冒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名义,利用“火鸟之窗”公众号,连续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本硕定向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培训中心”等名目,对外发布招生信息。
上述活动与我院没有任何关系,属于侵犯我单位名誉的行为。我院保留诉诸法律追究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希望社会各界不要上当受骗。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0年6月9日
上一条: 刑事司法学院党委关于拟同意王茹仪等55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刑事司法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
Copyright © 2018-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京ICP备05004617-3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