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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刑事司法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定稿提交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来源:   点击量:


刑事司法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定稿提交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法大发[2017]26号)以及校教务处校教字[2020]083号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工作的通知》工作布置,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定稿提交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毕业论文定稿提交时间为2021年春季学期第2周周五(2021312日),教师指导学生根据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论文初稿和修改稿的提交时间,学院教科办只收取毕业论文定稿。


二、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具体情况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具体掌握。

2.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必须严格按照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并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 的要求,应特别注意目录格式、字体字号、标点符号、页码、页眉、页脚、脚注、参考文献等等是否规范,务必正确规范撰写脚注,避免出现错别字(详见附件1、附件2)。

3.已经提交过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和开题报告,进入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阶段后,经指导老师同意,修改毕业论文题目的同学,需要重新填写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和开题报告经指导老师亲笔签字后和毕业论文定稿同时提交存档。

4.指导教师和学生应相互主动加强联系。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详细的写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5.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学生改正。教师至少对学生初稿、修改稿、定稿论文进行三次指导和批注,撰写论文评语并统一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上(详见附件3)。

6.论文定稿后,学生提交论文。指导教师根据不同论文体裁(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查报告)的评分标准评定成绩(详见附件4)。


三、毕业论文材料提交要求:

(一)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书

1.选题、开题的指导教师意见须由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或为打印形式。

2.落款须由指导教师亲笔签名并手写日期。(学生不可代签不可打印)

3.一定要注意排版规范,页面设置要合理。(忌出现大量空白)

(二)撰写与指导过程控制表

1.论文初稿、修改稿、定稿的意见须由指导教师亲笔填写或为打印的形式。

2.三次指导意见需表述清晰规范有逻辑,避免出现如“根据邮件修改”、或“修改意见见邮件”等情况。

3.落款签名及日期务必由指导教师本人亲笔签字。(学生不可代签不可打印)

4.三次指导意见的填写日期不能填写同一天。

(三)答辩评分表

1.指导教师签名须由老师本人亲笔签字。(学生不可代签也不可打印)

2.评分表忌出现涂改痕迹。或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亲笔签名。

3.评分表每一项的小分必须填写。

(四)毕业论文格式

1.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必须严格按照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规范》 并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模板》 的要求,应特别注意目录格式、字体字号、标点符号、页码、页眉、页脚、脚注、参考文献等等是否规范,务必正确规范撰写脚注,避免出现错别字(详见附件1、附件2

2.结论最后作者要亲笔签名,不得空缺。


四、毕业论文材料提交内容和时间:

(一)、毕业论文纸质版两份(一份完整版、一份隐去作者信息的匿名版)

(二)、毕业论文纸质版选题报告、开题报告、过程控制表、评分表。

(三)、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内容:

1.每个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

2.每个文件夹下含有6个文件包括:毕业论文完整版、选题报告、开题报告、过程控制表、评分表、匿名版毕业论文(所有材料请以学号+姓名命名)

3.毕业论文汇总表(刑司院学生由各班班长统计、其他学院学生由小组长汇总统计)(表格请见附件5);

4.毕业论文题目登记表(刑司院学生由各班班长统计、其他学院学生由小组长汇总统计)(表格请见附件6);

(四)提交方式和时间:

刑事司法学院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收齐后负责提交至刑司院教科办。包括以下材料:①所有本班同学刑司方向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内含6个文件)②本班同学刑司方向同学的毕业论文两份纸质版(一份完整版、一份匿名版)指导过程控制表、评分表③本班所有同学毕业论文的汇总表和本班毕业论文题目登记表电子版各一份;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316-317

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选择刑司院方向的同学由专业小组长负责收齐。请其他学院的同学们自行联系小组长提交①毕业论文电子版(内含6个文件)②毕业论文两份纸质版(一份完整版、一份匿名版)指导过程控制表、评分表③各学院汇总后的统计表和各学院毕业论文题目表电子版各一份;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316-317

各小组长于317将收齐的材料提交至刑司院教科办。由于各小组长工作量比较大,请各位同学务必配合各小组长对于提交时间和方式的安排。

法学院负责小组长

4+1制:闫寒:18810758601 扎西拉姆:18810730093

 实验班、4+2制、辅修: 杨琼 :18810252068

国际法负责小组长

马宇新:15047336800

民商院负责小组长

周琳清 :13070168599

 

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刑司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楼B413)李老师,电话58909370.

                      刑事司法学院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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