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级博士研究生:
一、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时间
初步定于2021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前期准备
1、完成培养方案
(1)课程成绩:成绩齐全,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不全的需于考核前补齐。
成绩包含:第一外国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科方法论与学位论文写作、法理学、法学前沿、集体指导课、导师指导课,部分同学还应包含相应的补修课。
(2)其他必修环节:读书报告3次、学期论文3篇、完成教授助手工作。
备注:读书报告及学期论文前两学期已完成的不再另行提交;第三学期的需于2021年11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研工办;第四学期的可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阶段提交。
2、准备相关材料
以下相关材料需在考核当天携带,其中涉及到的需要指导教师签字及个人填写的部分务必提前完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
(3)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性学科考试纪录;
(5)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性学科考试考试委员会组成审核表;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性学科考试评分表;
(7)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