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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3  来源:   点击量:

各位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一、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时间

初步定于2022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前期准备

1、完成培养方案

1)课程成绩:成绩齐全,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不全的需于考核前补齐。

备注: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选课即视为有成绩,可以参加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如后期成绩出现不合格情况,则中期考核及论文开题作废。

2)其他必修环节:读书报告3次、学期论文3篇。

备注:读书报告及学期论文前两学期已完成的不再另行提交第三学期的需于2022年11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研工办第四学期的可于2022-2023学年第学期期末阶段提交。

2、准备相关材料

以下相关材料需在考核当天携带,其中涉及到的需要指导教师签字及个人填写的部分务必提前完成。

1)学业进展汇报及评价表;

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分流登记表;

3)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表。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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