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硕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根据学校的通知和学院的安排,我院秋季答辩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证明的发放时间定为:2024年1月5日9:00—11:00,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456室。学位证书勘误由学员本人直接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学院路校区图书综合楼807室)提交更正申请。
领取学位证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一般应由本人领取,如果个别学员确需代领,请持被代领人的书面委托书(双方签字,写明双方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相关责任委托者本人承担。)、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请各位学员按时来领,逾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的工作时间领取。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