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申硕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来源:   点击量:

各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现将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格审查”)及学位课考试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资格审查、做好学位课考试的复习备考。

一、资格审查和考试各环节时间节点

1.“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提交学位申请:417日至531

2.“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学力水平认定系统”(以下简称“水平认定系统”)注册、提交材料、预约资格审查:417日至43017:00

获得省部级奖励证明、或三篇C类论文的申请人,向申请专业的相关学院提交申请。

3.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56日至53117:00

备注:申请人需提前在“水平认定系统”内预约办理时间,并按所选时间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4.现场申硕资格审查、采集指纹及图像:

时间:516-518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研究生院科研楼B202室。

开展初审及采集指纹图像工作。

5.学位课考试预计于6月底或者7月初进行,科目报考等相关工作将于6月份启动,详情请申硕人员届时关注相关考试通知。 

二、申硕资格审查程序

1.“全国平台”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417日至531

申请网站: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https://tdxl.chsi.com.cn/

此前未参加过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办理清退后计划重新参加申硕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平台进行注册,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否则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操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电子照片——必须为蓝色底色;

2)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北京市;

3)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4)申请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

5)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否;

6)学号及班级——可不填;

7院系——刑事司法学院;

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页面右上角“提交申请”,申请状态中显示为“已提交”方算完成(绿色字体,详见下图),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1569655645(1)

【关于重新资格审查】

对于因申硕资审有效期过期(五年内未通过全部考试,关于申硕有效期详见本通知第五项第1条时间节点)、逾期未申请答辩及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包括查重、评阅、答辩)而终止申请程序的同等学力人员,当次申请学位无效,相关人员应主动提交申请,及时申请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人员,无法参加重新资格审查。

因以上原因造成当次申请学位无效打算继续向我校申请学位的人员,以及欲变更申请专业的人员,如计划参加本学期申硕资格审查(即重新资格审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并重新在全国平台按前述要求操作,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申请办理清退要求:

1)提交方式:发送申请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至电子邮箱tdxl@cupl.edu.cn

2申请时间:417日至430(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清退申请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全国平台申请编号(全国平台“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中可查询)、联系方式、申请清退原因、落款手写签字。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命名:申请命名格式“姓名+证件号码+清退申请”,邮件主题与申请文件命名一致。

2.“水平认定系统”注册、提交材料、预约资格审查

注册、提交材料、预约资格审查:4179:00-43017:00

申请网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力水平认定系统

网址:https://tdxl.cupl.edu.cn/login.jsp

打印资格审查预约办理单:56日至53117:00

3.现场申硕资格审查

时间:516-518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研究生院科研楼B202室。

第一步:申请人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审核当日现场领取,每人2份,请完整、准确填写。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2份,下载网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085/2490.htm。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原件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3)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4)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2份(折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A.200891日之前获得学位者,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网址:https://www.chsi.com.cn/),办理时间较长,请申请人及早办理;

B.200891日之后获得学位者,需提交在上述网站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屏。

C.国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如未能在资审前取得学位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则需自行打印并填写《个人声明》(详见附件),夹放在表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位查询结果”位置。

5)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不少于3000字)复印件2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原件备查;填写《确认表》内“科研成果目录”页内容)。如科研成果未发表或仅有采稿通知,需在申请学位答辩资格之前提交正式出版刊物,否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6)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证明材料2份(省部级奖励证明、或三篇C类论文、或课程学习成果,折叠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带原件备查)。

第二步:采集申请人指纹与图像。

第三步:指纹与图像采集后,现场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抄写“本人承诺”、签字,学位办签字、盖章后,粘贴在2份《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第四步:资审结束,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两份《确认表》,在将来办理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三、学位课考试

1.申请考试人员资格

1)已通过申硕资格审查且在5年有效期内的学员。

2)参加并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含重新资格审查)的学员。

3)参加我校申请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课程学习且已按要求缴纳培训费。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6月,详见《关于2024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课考试的通知》(5月底即将发布)

学位课考试共计6门,包括2门公共学位课(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与4门专业学位课。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

注意:报名考试专业需与“全国平台”上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致,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如需更正专业,须申请办理清退,重新资格审查。

3.收费标准

1201711日之后申请资格审查(含参加本次重新资审)的学员,在进行资审时一次性收取2000元培训费。本费用有效期为:自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如五年内被取消申硕资格,有效期自动终止。有效期内参加学位课考试(含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2201711日前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学员,学位课考试每科目收考试费300元。

 

刑事司法学院培训办公室

2024417

附件:

Copyright © 2018-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京ICP备05004617-3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