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下午,环球刑事司法讲座系列第七期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图书综合楼719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之国际发展与应用”,由台湾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杨士隆教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院研究所副所长涂欣筠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曹红副主任、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社区矫正工作室副主任安文霞副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劳佳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助理曾文科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朱光星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研究所王康庆老师等专家学者参与与谈。


讲座伊始,主持人涂欣筠老师首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和与谈人,并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一、 主讲环节
杨士隆教授的发言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杨士隆教授分享了《曼谷规则》中关注女性在刑事司法中的特殊需求、脆弱性和利益的内容,为提升女性犯罪人权益,促使各国开始重视女性与男性处遇之差异与特殊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为性别回应处遇与服务之发展。杨士隆教授分享了性别回应实践并特别指出,过去20年,尤其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多项研究和政策都针对女性制定了独特的犯罪矫正策略。目前存在全球女性监禁人数的增加以及缺乏性别的治疗和介入策略的现状。从2000年到2022年,全球被监禁的女性和女孩数量增加了60%。美国监狱中有超过19万女性,自1980年代以来增长了700%。但多数国家的犯罪矫正机构尚未完全接受或实施更具包容的性别回应政策。
第三部分为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服务之理论基础。路径理论指出,女性与男性的犯罪模式差异主要是由不同性别之间生活的“巨大差异”决定的。关系理论强调,女性一生的主要动机是建立与他人的强烈连接感,并认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受到关系问题的驱动。创伤理论认为,要处理女性在家庭中被虐待、殴打等留下的心理创伤。成因理论指出,女性犯罪与药物使用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第四部分为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服务之指导原则。第一,区分男性与女性进入刑事司法的途径。第二,创造一个基于安全、尊重和尊严的环境。第三,透过全面的与文化相关的服务和适当的监督,解决药物滥用、创伤和心理健康问题。第四,提供女性改善社会经济状况的机会。第五,建立社区监督和重返社会体系,提供全面的协作服务。
第五部分为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服务之实证检验。杨士隆教授介绍了台湾地区关于性别回应处遇的发展现状与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指出,女性在处遇过程中存在创伤经验与心理健康问题普遍、缺乏家庭支持、无固定居所、难以脱离毒友与犯罪网络、失业与经济弱势为主要压力等常见困境。
第六部分为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服务之各国实施与应用。泰国作为最早提出《曼谷规则》的国家之一,通过各机关大力有效实施《曼谷规则》,在监狱方面作出了许多重大改变与进步,以求符合《曼谷规则》中关于对待女性受刑人的规定。美国提出《资源指南》,旨在指导性别回应之方法。该指南旨在帮助全国各地行为健康和刑事司法机构的相关工作者制定性别回应制度。英国就改善药物管理、更新国家药物滥用服务规范、改善怀孕和预产期女性的照顾与社会福利、为子女分离的妇女提供支援等方面提出建议。芬兰与北马其顿实施了被监禁女性数字化矫正的试验。建立智慧监狱,为女性提供数字工具的培训,帮助其重返社会。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成立了女性系统改革计划管理办公室,以进行女性校正系统的改革计划。
第七部分为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服务新近发展趋势。近年来最新趋势为,越来越多地使用创伤知情照顾、关于针对性别的风险评估工具以及专注解决导致女性犯罪的独特社会和环境因素。犯罪矫正人员开始转向实证、基于优势和整体的服务方法,摆脱传统的以男性为中心的模式,以改善治疗效果、降低再犯率并培养自我效能。讲座最后,杨士隆教授提出强化女子监狱设计、深入剖析女性受刑人身心健康状况、深入探讨女性受刑人特殊处遇之需求等女性受刑人性别回应处遇的建议措施。

二、与谈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教授指出,当前中国犯罪学发展不足,过于依赖经验分析,缺乏数据支撑。应当推进实证研究,以科学验证问题解决方案的有效性,尝试借鉴德国等国的学科发展经验。犯罪学的学科建设方兴未艾,目前研究团队通过交叉学科项目及犯罪数智化治理实验室等进行探索研究,并已开展如新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司法保障调研等实证研究。同时,王志远教授就台湾地区犯罪学与法学的学科关系、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态度与接纳机制以及台湾司法社会工作的政府扶持与制度支持方式表达了进一步交流与借鉴经验的期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以新旧教学楼见证经济腾飞为引,提及大陆犯罪学、刑法学崛起,借用二十大“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表述,指出大陆刑事领域进步过程中与台湾学者有着密切的交流与相互促进。王平教授认为,台湾早年受西方科学主义影响,将“暴力”定义为“手腕之力”,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文明关注女性受刑人,“先犯人后女性犯人”与“先女性后女性受刑人”两种研究路径最终汇合,强者为弱者发力虽神圣却有困境,杨教授的选题依旧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曹红副主任提到,女性受刑人出狱后仍是公民,入狱时就应准备其回归社会,需关注她们作为劳动者和母亲的角色。当前,针对这些服刑人员的社会工作已从馈赠转向专业帮扶,需要科学的理论与手段;不能只关注工作对象,而应当延伸结合,构建家校社一体的科学工作体系;帮扶工作需要具备实验性、示范性等,且要有研究数据支撑,可以依托专业机构,加强与法大等专业高校的合作,践行宋庆龄先生关注妇女儿童的宗旨。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室副主任安文霞副研究员结合自己的研究,从三方面分享了对女性犯罪的矫正感悟。首先是监狱角度,近年来女性犯罪数量持续增加,行刑资源较为紧张,需聚焦女犯犯因性需求开展循证矫正研究和实践,提升女犯行刑效能;其次是家庭角度,既应通过完善监狱立法,为家庭成员参与女犯帮教提供更多保障和便利条件,也要挖掘女犯自身能动性,纠正其服刑期间无法履行家庭责任的认知误区;最后是社会角度,监狱难以覆盖女犯入监前创伤经历、出狱后心理支持等问题,社会组织应当发挥专业优势,为女犯矫正与回归提供系统化支持。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劳佳琦副教授在发言中提到,她长期以来从事量刑和行刑领域的研究,在监狱田野调查期间对女性犯罪人也有重点关注。针对杨教授就西方国家女犯改造先进经验的介绍,劳老师认为不必唯西方马首是瞻,美国在大规模监禁政策下已经放弃将矫治作为核心目的,英国亦步亦趋,因此美英在女性罪犯处遇方面的经验应选择性借鉴。随后,她以浙江省女子监狱、浙江省第三女子监狱以及北京女子监狱为例,重点分享了国内女子监狱在女犯处遇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实践特色,强调国内在女性罪犯改造上所具备的国际领先建树。劳教授提到,近年来国内女犯数量不断上升、结构也发生重要变化。实践中对女犯的改造需注重其情感需求,用心用情,提升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几率。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助理曾文科副教授提到,自己查阅日本相关资料,发现日本犯罪学书籍研究女性犯罪应对而不谈及刑事政策学;其1960 年起出版犯罪白书,1992年首列女性犯罪专章,后续相关专章间隔缩短,2012 年后日本女性犯罪率下降但再犯率上升,且分年龄段对应不同犯罪类型,2022 年刑法修改助力犯罪矫正。而国内贵州等地的安置帮教等五项工作,反应了预防犯罪与社会复归的关系,对比域外相关法律对二者的优先级设定,我国安置帮教无需当事人同意,在相关工作中需明确犯罪预防与社会复归价值的定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朱光星副教授指出,杨士隆教授的分享带有一定的西方话语体系特点,受第三波女性主义思潮影响,强调性别差异与包容,契合女性受刑人的特殊性需求。我国官方虽然不使用“女权主义”标签,但通过保护妇女权益、社会综合治理等措施,在女性权益保障上仍取得了十分先进的成果。在学术研究中,需注意中西话语与国情差异,比如西方将“受虐妇女综合症”病症化以给女性犯罪人出罪,这种“病症化”思路和相关理论合理性要谨慎对待,不能在国内照搬照抄,借鉴西方需结合中国实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犯罪学研究所王康庆老师指出,我国犯罪学体系受西方影响大,教材方面较为明显,同时也参考我国台湾犯罪学者的成果,此次杨士隆教授的讲座启发了其关于服刑人员差异化改造的深刻思考。中国当前犯罪结构呈现“轻轻重重”的特征,轻罪占比高,且电诈类犯罪较多,在监狱的改造中应当注意和考虑这一特点。当前我国部分监狱改造中逐步使用较为先进的电子化设备,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而在犯罪学尤其是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方面相关的学术研究规范,大陆与台湾仍有许多可以相互交流与学习的窗口。

学生提问环节,发言同学分享了自己本硕时的监狱实习经历,提到服刑人员因狱内多是劳动改造,对于出狱生活既期待又害怕难适应,对于这一问题,台湾女犯强制劳动下数字矫治项目的占比研究,及该类活动对其出狱找工作、适应社会的帮助,都可以给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渠道。
最后,杨士隆教授教授的讲座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圆满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