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指导教师肖承海带领第五期刑事法与刑事科学法律诊所的同学们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毒品案件的庭审。
此次庭审中,被告人被诉罪名为“运输毒品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双方陈述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公诉方与辩方几经辩驳。庭审中,控辩双方最终辩论的焦点集中在被告人是否具备刑法相关法条中规定的主观要件“明知”这一问题上,即从未打开过黑色双肩包的被告人是否明知或应当明知双肩包内的物品为毒品。最后,审判长的法槌声结束了此次庭审,结果另行宣判。
通过这次的旁听,同学们既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与肃穆,又近距离感受了审判的全过程,加深了对审判程序的实践认识,体会到了课本上没有学到的许多东西。
图文| 刑事司法学院
编辑| 刑司新闻中心 杨龙
审核| 刑司新闻中心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