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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教授、卫跃宁教授受邀出席 “中德认罪认罚制度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

发布日期:2019-05-13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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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认罪认罚制度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于20195月在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顺利举办,并取得圆满成功。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有德方多位知名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中方多位知名学者。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教授、卫跃宁教授在会中做主题发言,并同与会学者展开深入讨论。

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校长Wolfgang Luecke教授、西韦德科学与文化基金会主席Hans-Wolf Sievert教授,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法学院院长Hans Schulte-Noelke教授分别致开幕辞,对中方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Hans-Wolf Sievert教授指出,奥斯纳布吕克有“东方桥梁”的含义,希望籍本次研讨会之机搭建起中德两国长久学术交流的友谊桥梁。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赵天红教授代表中方参会学者致辞。

本次国际研讨会围绕着中德认罪认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共分为六个单元展开比较研究,每个单元由2-3位学者做主题发言。其中,刑事司法学院卫跃宁教授详细介绍了我国认罪认罚从宽的内涵、适用范围、制度保障等重要问题,并就被告人的上诉权保留与否等问题与德方学者进行深入讨论。赵天红教授则详细介绍了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律师参与情况,阐明了律师参与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的重要意义,并向德方学者介绍了我国值班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等具体措施的最新进展。

德国方面,联邦法院荣休法官Michael Doelp先生围绕着联邦法院针对2013319日宪法法院判决(有关刑事诉讼中的认罪协商交易)的解释展开论述;州检察长Folker Bittmann先生从检察官的视角分析了认罪协商的意义;而莱比锡WLP律师事务所Christian Schoessling律师则从辩护人的视角给出了不同角度的分析;Georg Gesk(葛祥林)教授则介绍并比较了德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中的协商认罪制度。

本次国际研讨会对于掌握德国认罪协商制度的最新动向,借鉴德国经验完善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共同出席本次国际研讨会的中方学者还有来自北京大学、安徽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等高校的教师和学生。

出访期间,赵天红教授、卫跃宁教授一行还受邀参加了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的刑事法学研讨会,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围绕着“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惩治机制”等问题展开研讨。在研讨会上,卫跃宁教授和赵天红教授就相关议题做了发言。通过本次学术交流,切实推进了Hans-Wolf Sievert教授提出的“搭建起中德两国长久学术交流的友谊桥梁”这一愿景的实现。

图文| 刑事司法学院      

编辑| 刑司新闻中心 杨龙

审核| 刑司新闻中心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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