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之声关于校医院就医及报销的相关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07-12-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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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近来有同学向我们反应了有关校医院就医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学委会维权服务部走访了校医院的相关领导,在此给大家做以下答复。
限于学校的编制安排,校医院的医务人员有限,非正常上班时间就只有少量医生值班,因此大家遇到急诊情况时可能在校医院就无法解决,此刻就需要转院治疗,这样就会涉及到其中的治病费用的报销问题。
校医院的规定时这样的:我校的合同医院时昌平区医院和北京大学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北医三院)根据病情需要,如需转院至合同医院的,由校医院医生开转院证明,所发生的费用才能按规定报销,未经校医院医生转院自行去校外医院的公费医疗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来不急转诊的,应持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收据、处方才能按规定报销。(大家可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新生入学须知)
校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点——11点30、14点——17点) 急诊电话:58909227
大家如果还有问题的请及时跟我们联系(有困难,找维权),大家的支持才是我们工作的不竭动力,我们维权、服务,我们竭尽所能。
陈政:13426279794 楼卿:15810563870
刑事司法学院学生委员会维权服务部
2007-10-22
维权邮箱:xingsiweiq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