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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辐辏 共襄赛博|第二届中国网络法学“小米杯”硕博论坛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   点击量:

20201024日上午8:30,第二届中国网络法学硕博论坛如期召开,本次论坛的主题为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合规,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和小米清河大学法学院承办,共收到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等27个院校的43篇有效投稿。

第二届中国网络法学小米杯硕博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讲师郭旨龙博士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副院长、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立梅教授在致辞中介绍了本次论坛的缘起与主题,她鼓励大家担负起网络法学研究的学科责任,将科技识别力与理论归纳力紧密结合,对社会现象进行必要而贴近的抽象,既要从既有理论中释放解释潜力,又要大胆谨慎地开拓边界。小米集团法务部副总经理刘振先生在致辞中指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呼唤法律人主动进行知识结构的迭代与系统思维的跃升,他号召大家在理论学习探索中聚焦对技术发展本质的关注。中国政法大学李怀胜副教授作为评议人代表致辞,他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征集文章的学术水平,希冀同学们以此为切磋交流之机,深耕学科研究沃土,为社会发展作出学术贡献。

本次论坛共分为四个单元,开展分别报告与集体评议,由报告人介绍核心论点与展开逻辑,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与厘清;由评议人进行论点评议与进路拓展,对研究体系与阶段成果提出完善建议。

第一单元从较为宏观的层面对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合规问题展开了探讨。由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硕士研究生贾斯瑶主持,评议嘉宾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讲师郭旨龙、字节跳动法务部高级法律顾问唐栋、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袁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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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刘浩的《整体法秩序中的网络平台责任体系界定》一文,从法秩序的角度详细界定了网络平台的责任,具体分解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社会责任,并提出了以社会责任引导法律责任,以法律责任保障社会责任的治理要求。评议嘉宾从网络平台经营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避风港原则、《民法典》中对网络服务者的规定、针对网络平台的刑法罪名等内容展开了详细的点评。文章提供了分析平台社会责任的更多视角及理论基础,例如政府管制、风险控制、历史因素、国际关系等,进一步启发和拓宽了对平台多维度责任的思考。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余晨然的《数据治理的制度逻辑》一文,结合大数据时代的背景及发展动态,引出法律对数据治理的力度的随之转变。通过对比信息管理模式与数据治理模式,探讨了如何建构更为有效的数据治理制度。同时,她通过对数据这一概念和特征的不断深挖,提出制度逻辑的概念,尝试构建分阶段、分领域的具体制度框架。

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陈奕青的《论网络安全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价值及协调进路》一文,从网络安全国际标准的形成切入,介绍了网络安全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的分配现状呈现为不对称性,具体围绕ISO/IEC JTC1/SC27标准的制定展开了讨论。他认为当前该领域的话语权冲突主要是由于各国对网络空间的主张存在差异,冲突直接表现为各国争夺策略的不同,以及标准制定的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争。基于此,他提出了三点协调进路建议,分别为构建共同但有区别的理论基础、协调网络自由与网络主权的理念冲突、推动联合国为平台发展网络安全国际法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朱军彪的《透明时代公共风险的实用主义法律预防》一文,从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的角度,论证了在各个社会下我们都不可避免地面临走向透明时代,也由此引出了我们在透明时代将会面临的风险。通过举出诸多具象化的例子,向我们论证了算法和大数据将引发的个人风险,并在不断累积的过程中造成公共风险。同时,他提出了技术改进+法律预防的应对策略,通过法律方案和技术方案的权衡,构建动态框架以更好地应对透明时代。

第二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杨建民主持。在第一组报告人于宏观层面的话语叙事后,第二组的四篇报告论文则是从微观层面分别就刑法与民法两大部门法的法律适用切入论述。评议嘉宾分别为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副教授李怀胜、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讲师张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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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童云峰的《论数据时代网络爬虫行为刑法规制的限度》一文区分了网络爬虫技术与网络爬虫行为,肯定了网络爬虫行为因法益侵害性而具有刑事可罚性。童云峰认为,对网络爬虫行为的刑法规制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负面性的扩张适用趋势,应当以谦抑性为原则,通过类型化区分的手段,对网络爬虫行为从形式与实质上进行双重违法性判断,从而有效遏制当前的扩张适用趋势。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简雯琪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要素的司法认定——以全国1152份判决书为样本》一文采取了实证分析的研究进路,通过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决书的大数据检索、统计与分析,发现当前司法对情节要素的把握混乱,并存在罪刑不均衡的刑罚裁量问题。借助于实证研究所得出的相关结论,简雯琪提出,应当以一种弹性标准来理解信息类型,对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予以分级考量,并设想了一种精细化的量刑程序以实现罪刑均衡之原则。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刘双阳的《数据合规视野下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入罪逻辑与出罪路径》一文立足于立法论的角度,认为当前刑法仅是对个人信息的转移自主予以保护,并未对侵犯使用自主的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基于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所具有的严重的法益侵害性之认识,刘双阳提出其入罪化思路,将未征得信息主体同意且情节严重作为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不法构成要件。最后,基于个人信息合规使用的相应类型,刘双阳提出两条出罪路径,即合理努力标准下的去识别化处理以及合理预期场景下的优越利益豁免。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贾章范的《<民法典>视野下深度伪造技术的法律风险与规则应对》一文聚焦于深度伪造这一热点话题之上。通过对深度伪造技术的适用情况揭示了其所带来的民事法律风险,并以经济学方法对深度伪造技术的使用进行了成本分析。关于深度伪造技术的规则应对问题,贾章范提出,不仅仅是以民法典所规定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对受害人予以救济,还应当对视频制作者与网络服务提供者设定特定义务以弱化受害人的相关证明难度。

第三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硕士研究生张璁璟主持,评议嘉宾分别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梁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裴炜、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刘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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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张晶的《大数据侦查与隐私权保护:机遇与挑战》一文阐述了大数据侦查的外源内生危机,并给出了其在法律定位、规制程序及隐私权方面的完善建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志恒的《信息本体视角下的证据和证明过程》一文以信息的属性为切入,主要探讨了证据和信息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证据信息本体视角下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的信息机理,事实证明中的信息作用和信息过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思巧的《智能化背景下司法裁判的回应与角色定位》一文立足于智能裁判的角色定位,从现状分析及对未来的前瞻思考层面探讨了人工智能司法裁判与法官定位可能存在的转换。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陈丹瑶的《丰业银行传票下的中资银行数据安全合规困境与应对策略》一文把焦点放在中资银行数据安全合规这一问题之上。由中资银行在美遭际引入,梳理丰业银行传票这一美国长臂管辖工具的诞生和异化,进而对中资银行的合规困境进行了明晰,并提出相关对策。

第四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生王金钧主持,参与的评议嘉宾分别是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教授崔聪聪、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讲师商希雪以及搜狐集团法律研究院秘书长马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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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牛彬彬的《个人数据权效力体系研究》一文,为我们展示其所构建的独特的个人数据权的效力体系。文章第一部分详细梳理了个人数据所有权的学理争议以及实践中所存在的相关争议;第二部分提出了个人数据权属在现有语境下所存在的问题,包括了个人数据的人格属性、自由流通属性和社会公共属性所造成的权利黏连、个人与非个人数据区分的失效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等问题;在第三部分,作者提出了现有的问题解决方案,即构建全新的个人数据权利效力体系;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则阐述了权利效力体系建构的原则。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刘业的《人脸识别技术隐私侵权救济及其损害事实认定》一文,首先从人脸识别技术的技术特点出发,论述了该技术所带来的法律挑战;然后,文章将这一法律问题限缩在了特定范围,即在隐私权属性下探讨人脸识别技术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在解决方案上,文章提出了人格权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两种进路,并对这两种进路进行了评价,并对司法实践中损害事实认定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最后,文章得出结论,应当坚持在预防原则下进行损害事实认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秦登峰的《数据挖掘模式下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一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作者汇报从三个司法案例出发提出所要探讨的问题,第一部分对目前的司法模式进行了系统的反思,提出了对反不正当竞争兜底条款过度泛化使用的反对意见;第二部分分析了互联网企业数据产权的邻接权、新兴财产权、相对保护说等几种现有的保护模式,引出了文章自身所提出的商业秘密解决方案;第三部分则提出了实现平等保护的转型路径选择;最后一部分则是对文章自身观点的总结。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王海洋的《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匿名化的制度重构》一文,聚焦了个人信息保护中匿名化处理议题。文章首先从实践层面、学术层面两个方面切入提出本文论点,在第二、三部分论述了法律语境下对于个人数据匿名化的界定和认定,文章紧接着对我国个人数据匿名化的立法进行了详细的评述,认为存在诸如匿名化法律标准模糊、匿名化处理相关标准缺失的问题;最后,作者提出了新的匿名化制度的建构路径,即在完善个人数据概念的前提下,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技术标准,并培育行业的自律体系。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讲师郭旨龙博士主持闭幕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李怀胜副教授进行了论坛总结发言,他充分认可了与会同学的研究水准与学术热情,鼓励大家广泛关注并参与网络法学的学科发展与建设。与会嘉宾与同学表示收获满满、共期再会。


图文|刑司新闻中心 黄恩

责任编辑|刑司新闻中心 吴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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