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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成功举办“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讲坛第十讲”

发布日期:2023-03-16  来源:   点击量:


2023年3月13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论坛第十讲”成功举办。本期专题讲座主题为“立场与策略: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回应”,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志远教授主持,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暨欧洲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魏昌东教授主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于冲教授、曾文科副教授、时方副教授担任与谈嘉宾。我院杨绪峰、涂欣筠等教师参加了讲座活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也派黄施雨检察官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首先对讲座报告人魏昌东教授进行介绍并表示热烈欢迎,强调这是自疫情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举办的第一场线下讲座,对本次讲座的顺利开展表示期待。

随后,王志远教授全面介绍了魏昌东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并对支持和参加此次讲座的同仁表达感谢和欢迎、对前来倾听的同学生表达热切期盼和欢迎。


讲座伊始,魏昌东教授首先就以“为什么贿赂犯罪必将是人类攻克腐败的最后一个堡垒”的设问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在同学们的疑惑中,魏昌东教授从犯罪衍生结构的特殊性出发,道出其中的原因。贿赂犯罪中受贿与行贿方基于利益共同体关系而实施私密性交易,任何一方均不会主动打破利益平衡关系,由此带来贿赂犯罪治理的难题。只有贿赂犯罪得到有效规制,人类才可能真正攻克腐败痼疾。本次讲座共包括四个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评估的积极价值、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建设的基本原理、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三重”危机、中国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全面改造的立场选择与优化方案。

在第一部分,主讲人魏昌东教授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对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评估的积极价值”这一主题,从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中国构建、学理界对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建设的理论回应、构建全新评价体系的时代价值与路径选择三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在第二部分,魏昌东教授围绕“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建设的基本原理”,从以“分体式”“行为群”、法益实质损害为中心的治理体系构建三方面展开具体论述。在第三部分,魏昌东教授围绕“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三重’危机”,从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内部危机、外部危机、立法能力的信赖危机揭示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论述。在第四部分,魏昌东教授围绕“中国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的全面改革——立场选择与优化方案”,从两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最后,魏昌东对讲座内容进行总结,指出中国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以“分体式”“行为群”“法益实质损害”为中心为构建原理,在法理结构与治理功能上已存在“三重危机”。“微罪——轻罪——重罪”的体系性建构模式,将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中立法发展的基本模式,而贿赂犯罪刑事立法体系的现代化,是实现法治反腐目标的立基之本,也必然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基于贿赂犯罪治理的体系化要求,在坚守法益评价准确性的前提下,实现由“分体式”罪名体系向“分层式”罪名系列的全面改造,兼顾对贿赂犯罪量度性评价与介入性评价的二元治理目标要求,设定异质型的构成要件,是中国特色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我们有必要在罪名体系的优化中,细化法益保护层次,建构罪名序列。基于刑法评价确当性与精细化的要求,在增设利益冲突型、不法馈赠型贿赂犯罪罪名的同时,建构履职贿赂、背职贿赂的罪名序列,全面破解构成要件的多元危机。

魏昌东教授完成讲座后,主持人王志远教授对本次讲座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予以高度肯定,表示获益良多。随后与谈嘉宾发表感想,王平教授首先就魏昌东教授对于反腐败治理所做出的贡献予以认可,还对我国贿赂犯罪的发展历程做出补充;于冲教授、时方副教授、曾文科副教授也分别就贿赂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的发展及其不足发表看法、对贿赂犯罪治理表达了研究兴趣。中国的贿赂犯罪体系应当走何种道路、采用何种模式,是刑法学界需要继续努力研究的问题。随后的问答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足以证明魏昌东教授此次讲座的目的——激发和鼓励更多年轻学生、学者投入反腐败犯罪的研究和治理中—已然实现。同学们对贿赂犯罪充满兴趣,接连提出几个问题,并由魏昌东教授耐心而专业地一一解答。最后,主持人王志远教授向主讲人、各位与谈嘉宾和所有参与本次讲座的观众表达了衷心的感谢。至此,“蓟门一体化刑事法论坛第十讲”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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