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务处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将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答辩时间:2016年4月27日(星期三)16:50-17:50
答辩地点:昌平校区 端升楼404教室
答辩老师:郑旭、倪润、王贞会;
答辩对象:古锦平、高陆、邹莹、黄炜哲、魏伊慧、金曼特、段婷曦、马振华(人文院)
赵志垚(国际法)、陆颖瑜(国际法)、朱一琳(民商)、刘云哲(民商)
二、刑法学、犯罪学方向第一组答辩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8:30-11:30
答辩地点:昌平校区 端升楼106教室、端升楼207教室;
第一组答辩老师:赵天红、徐久生、曲新久;
答辩对象:吕东泽、彭良玉、薛绚、周一伟、何文静、王蓓(国际法)、
杨赟(国际法)、王张毓茜(民商院)、蔡泽桐(国际法)、马华頔、刘明冬(国际法)、王笑语(民商院)、张瑄、王美秋(民商院)、钱赟、杨艺芯(法学院)、冯璐、钟渝霖、何方、郭谭浩、吴杰阳、陈雨寒;
三、刑法学、犯罪学方向第二组答辩时间: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13:00-16:30
答辩地点:昌平校区 端升楼313教室、端升楼312教室;
第二组答辩老师:潘勤、刘艳敏、方鹏;
答辩对象:丽娃(国际法)、唐金泉(社会学院)、何朕(民商院)、刘轩、李笑、庄怀邦(国际法)、王鹏、何承宸、黄宗琪、田舒鑫、朱子琦(国际法)、王之钰(国际法)、钟孜、王璕、陈朋、陈瑞嘉、段静林(法学院)、任琬瑄(法学院)、单鸽(新闻院)、王佳悦(民商院)、张慧敏(民商院)、霍东方(民商院);
四、答辩要求:
以上参加答辩的同学务必同时携带
(1)、1份打印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
(2)、3份打印版《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填写个人信息、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即可)。
(3)、3份纸质版毕业论文;
打印表格详见附件。
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doc
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doc
五、答辩委员会组成
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三位答辩委员。各答辩委员会选举一名委员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工作。答辩委员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论文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六、答辩过程控制及答辩记录
答辩委员会最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答辩采取答辩委员与答辩学生直接对话方式,不得采取电话答辩等远程答辩方式。
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每位答辩委员在答辩过程中至少要提三个问题,并简要记录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每位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里,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每位答辩委员在学生答辩之后使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表》给学生打分,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答辩秘书计算出每位答辩委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全部答辩委员需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过程控制表》总成绩栏签名。
七、答辩成绩异议
学生对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刑事司法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