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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刑事司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5  来源:   点击量:

刑事司法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实现线上化,各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在各个环节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系统关闭后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网址:http://gms.cupl.edu.cn
(一)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学历研究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申请编号,身份选择“同等学力申硕人员”。为保护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二)在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上传论文、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1、填写学位申请书: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并下载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导师须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

起止时间:20209258:00——101824:00

2、上传电子版论文:所有研究生(含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者)须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

起止时间20209258:00——101824:00

3、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申请: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填写并下载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请导师审核,导师须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完成系统中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起止时间为:20209258:00——101824:00

4、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用于申请学位和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论文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JPG格式)。博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号),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不得提交学位申请。

完成系统中提交科研成果环节起止时间:20209258:00——101824:00

5、重要提示:

1)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逾期将无法进行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申请。

2)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二、提交纸质版论文及申请材料

只有按通知时间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学位和毕业申请人,才能提交纸质版材料。

1、《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均须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书》一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粘贴成绩单。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提交时间:20201020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456

2、纸质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版论文,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一致,论文题目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学位申请人到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皮,并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凡形式、结构、字数等不符合规定的学位论文,或不按规定打印、装订的学位论文,不能提交。

提交论文本数如下(请在所有纸质版论文封面左上角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学号):

学历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本。

同等学力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7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8本。

学历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本。

同等学力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本。

提交时间:20201020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456

(学位申请人可以自愿领取学位论文封皮,时间:202092414:30-15:30;地点:新一号公寓楼门口。预期不再领取)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照片

1)申请硕士学位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一份,申请博士学位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其中“准予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及时间”必须符合要求。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一份。

3)课程班结业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归还个人)。

4)本人近期照片电子版(无需纸质照片),电子照片以“学号+姓名+身份证号.JPG”命名,文件大小为20K100K,学校建议学位申请人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拍摄照片,如在其他公司拍摄照片,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提交照片: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着白色或其他浅色上衣,单一蓝色背景,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十分之三,电子照片宽480像素、高640像素,20K100KJPG格式。

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如电子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后果自行负责。

注:二次答辩人员只需要提交本项材料中的第(4)项。

提交时间:20201020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4、全日制硕、博士提交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全日制硕、博士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须由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由导师书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从辅导员处领取。

成绩单自助打印,需提交1份盖有红章的原件。

材料不符合学校规定的,无法申请毕业及答辩。

提交时间:20201020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辅导员办公室。

5、博士生科研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用于毕业资格审查的学术论文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原件和复印件的目录页中明显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等检索系统收录期刊之外的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进行评定的,请提交复印件2份。外文论文还需提交中文翻译2份。
     所发表成果的具体要求与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时间:202010209:00-11:0014:00-1600

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6、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提交提前毕业书面申请。学校不鼓励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加我院各专业同等学力答辩的同学,指导教师必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我院各学科专业所列研究生导师相一致,否则我院概不接受非本专业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导师名单参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导师名单。
2、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刑事司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及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信息。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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