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刑事司法学院
研究生教学工作调整实施方案
各研究所及相关教师: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2020年高校开学工作相关部署及学校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严格落实《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调整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53号)中的相关要求。在围绕研究生培养方案,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的同时,结合我院实际,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做出部分调整,并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持“防疫防控、强研促优”原则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坚持“防疫防控、强研促优”原则,采用“线下教学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线上课程建设,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
二、坚持分类管理,适当调整教学时间
2019级研究生教学工作执行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36号),依照校历安排和原定教学计划执行,上课时间不变,即8月31日起正式上课。
2020级研究生教学工作总体顺延一周,即9月14日起正式上课。2020级研究生课程因顺延影响课程课时的,授课教师可在正式开课后与学生商定补课时间,完成原定教学安排课时数。该节补课可以通过线上教学方式进行。
所有授课教师应根据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做好授课工作。
三、教学方式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除特殊情况(如:授课教师或选课学生身处中、高风险地区,无法实现线下教学/听课等)外,一律采取线下教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线上教学,授课教师需至少在开课前3个工作日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如因疫情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将授课方式转为线上教学,学院将另行发布相关通知。
四、学生信息采集
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相关辅导员应在正式开学前,摸底统计我院疫情中、高风险地区2019级研究生和2020级新生数量及其所选课程。以便学院在充分考虑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每门课程的教学方式,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五、注意事项
各研究所及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此次研究生教学的调整工作,严格执行本方案。此外,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院将依据线上线下混合式备课、授课具体情况给予授课教师一定物资补助,给予教师教学助手配备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支持政策以学校进一步通知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