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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3  来源:   点击量: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参加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天津、上海、安徽等地相继出现散发疫情,疫情传播风险始终存在。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护校内师生健康安全,现就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

刑事司法学院本学期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防疫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人员(二次答辩)进入校园、进入答辩会场需提供答辩前7日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校研究生返校防疫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答辩人员入校时,要配合体温检测、身份证件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在校园内要科学佩戴口罩。

3.答辩人员从答辩学院发布答辩通知之日起,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向答辩学院报告。

4.如答辩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及时向答辩学院报告。

5.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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