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和学院的工作安排,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以下简称硕导遴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资格管理及兼职、特聘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088/8598.htm,本次硕导遴选仅限于第一次申请认定的老师,请有意向申请硕导认定的老师,下载填写《2023--2024学年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于2023年5月22日24:00之前,将电子版提交到学院电子邮箱xssfxy@cupl.edu.cn邮件主题:“姓名+硕导遴选”,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到科研楼B415,逾期不提交将视同放弃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申请。
注:
1、只有初次参加硕导遴选的教师需要提交认定材料,目前已经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自然获得下一学年度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年龄距离2024年6月30日不足一年的教师将不再获得下一学年度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
2、刑事司法学院所有的硕士生导师均为指导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