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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刑事司法学院2024级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06-19  来源:   点击量:

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港澳台地区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

2024年6月21日,8:00-9:00,海淀校区综合楼0923教室。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报到。校外考生入校参加复试须出示初试《准考证》。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个人简历(格式自拟)1 份。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1)香港、澳门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已获学士学位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应届在读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本科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原件。

7.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8.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报考硕士考生 800 字左右,报考博士考生 1500 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9.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文章目录及摘要等,其他学术成果参照复印。)

以上材料中,重要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交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学校留存备查,不再返还考生。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仅包含专业课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考生参加综合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遵守《复试考场规则》。

1、刑法学专业

2024621日,9:00-10:00海淀校区综合楼0923教室考生需提前15分钟抵达候考教室。

2、诉讼法学专业

2024年6月24日,16:30-17:30,海淀校区综合楼0923教室考生需提前15分钟抵达候考教室。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组成,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1.5*40%+复试成绩*60%;

学院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郑老师,010-58908193

办公地点:海淀校区科研楼B431办公室

办公邮箱:xsygb@cupl.edu.cn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见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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