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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活动

关于召开2006级本科生开学典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28  来源: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我校2006级本科生开学典礼定于9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在昌平校区礼堂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典礼主席台就座人员

校领导;终身教授;有本科生的各学院院长;法律史学研究中心、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一、二级教授。具体名单如下:

1、终身教授: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

2、有本科生的各学院院长:法学院:马怀德;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卫国;国际法学院:莫世健;刑事司法学院:曲新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蔡 拓;商学院:孙选中;人文学院:李德顺;外国语学院:李 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凯林;社会学院:乐国安。

3、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法律史学研究中心负责人:卞建林、张中秋。

4、一、二级教授,具体包括:

法学院:马怀德 朱维究 舒国滢 蔡定剑 郑永流 郭成伟;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卫国 王灿发 李永军 赵旭东 陈桂明;国际法学院:莫世健 赵相林 周忠海 王传丽;刑事司法学院:王 牧 曲新久;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蔡 拓 丛日云 杨 阳;人文学院:郭世佑 单 纯;社会学院:乐国安;法律硕士学院:方流芳;商学院:杨 帆;中美法学院:许传玺;中德法学院:米 健;诉讼法中心:樊崇义 卞建林 宋英辉;

法律史中心:张中秋;古籍所:徐世虹;科研处:崔永东;211办:李曙光;解战原;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席 涛。

二、班车安排

9月23日(星期六)7:20从学院路校区发往昌平校区一辆大班车,典礼结束10分钟后返回。

三、注意事项

1、所有主席台就座人员请着正装,并于9月23日8:15到昌平校区礼堂后台等侯。

2、各学院院长务必出席典礼,如有在外地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典礼,请书记参加。

3、请各相关部门参看附件通知本部门参会人员,务必于9月20日下午3点之前在行政办公系统上回复通知情况,格式具体如下:

出席人姓名:××××

请假人员姓名:××××

请假事由:×××××

附件:各部门负责通知参会人员一览表

学校办公室

200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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