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9日晚,刑事司法学院2019级刑法1班党支部在综合楼506召开了本月党日活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陈拨志同志主持,2019级刑法1班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党日活动的党课主题为“实践论”,是毛泽东思想“矛盾论”的姊妹篇,由陈拨志书记讲解。
陈拨志同志从背景、内容、意义、两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四个方面详细地向各位同志讲解了实践论。受党内权威的需要和革命道路的纠正,实践论应运而生。作为毛泽东最为满意的哲学思想,实践论不仅包含实践的概念,也有实践和认识的关系、认识的过程、认识的发展等一系列丰富的内容。实践论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共产党都具有历史性的意义。结合历史的经验与教训,陈拨志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坚持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要义。
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同志们对实践论以及矛盾论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落实到实践中,做中国共产党的忠实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