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超,曾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西藏阿里地区检察分院党组成员。
Q1
请费超检察长说说自己眼中的自己,(你对自己的定位是?)?
我自己看来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很多同学老师,或者师弟师妹可能因为我对自己在西藏发展这件事,更喜欢用一种带有传奇色彩的眼神来认识我,但其实对我自己来说,我做出来西藏阿里发展这个决定,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无论是这个选择本身还是西藏阿里这片土地,我都喜欢。这是一个很平凡的选择,就像任何人选择任何他喜欢的东西一样。所以我就是挺普通的人。
当然确实是“上不能尽孝,下不能尽责”,对老人和孩子都照顾不上。这一方面是一个必然的比较大的遗憾,另一方面也是我对这片土地感情赤诚的原因。但这也并不是很大的代价,就是为自己选择和喜欢的东西负责吧,也是很普通的遗憾而已。
在法大,在刑司的7年学习生活中,您最大的收获和最难忘的经历以及法大最让您留恋的是什么?和之前相比法大又给您带来了哪些变化(在法大的生活又对您有哪些改变?)?
我一直认为每一所大学都有不一样的定位,不一样的文化氛围。在学校的这些年,最大的收获和最难忘的莫过于江平、陈光中教授治学、治校之风。咱们专业绝大部分教授、老师绝大部分是陈老师的门生,这是一种传承的力量,一种在具体层面对法学素养的传承,在宏观层面,对严谨治学、学术至上的态度的沿革,这是让人感怀的。
在法大七年时间,我认为最大的变化是一种视野的拓宽和法学思维、素养的养成。在学校里面学习,真正能被称为“学习吸收到”的不应该是那些死记硬背下来的法条,二是在一种学法的大环境中潜移默化中,思考角度和法律思维的养成和塑造。
法大人考虑问题有法大人的思维,这在外向上是一种学科特色的体现,内向上是一种学校内蕴的实践性呈现。
法大平台广阔,选择多样,在读研究生的时间里,我通过参加各类活动和工作得到了很多实务性经验,提升了我的业务能力,也让我学到了更多的技能和许多工作理念,而这些都在我参加工作之后深有体会也对我后来的工作产生了影响。
作为法大的高材生,研究生毕业时应该有多样的选择,在这么多选择中,也一定不乏条件更为优厚、生活更加舒适的选择,您最终为什么会坚定地选择了援藏?是什么样的机会让您做出这样的决定?您又是如何说服你的家人同意甚至是支持您的决定的呢?
我一直认为,人生没有固定的轨迹也不应该给自己设限置,尤其是将大多数人的普遍选择加诸于己。我国国土面积非常大,有很多非常落后、荒凉、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而这些地区难以发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高端人才输入过少。精英步入社会,往往会选择那些发展程度高、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就算投身边远地区的建设也不一定能长时间坚守,这也在客观上造成了像阿里地区这样的地区的人才缺失,也导致了这些地区失去了很多发展良机。
以我个人为例,我在法大学习七年,我认为只要是在祖国国境之内,只要是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甚至是贡献,那么在哪里都是利用自己的所学所知报效祖国都是一样的。况且确实有那么多的人坚守在祖国西南边陲,甚至扎根在那里,无私奉献……这就足以成为我成为他们一份子的原因。
我们接受的教育是法学教育,而不是一种“形”的教育,有较强的实务意义。“学而用之”重在“用”,所以在哪里都是一种贡献。
在西藏地区,与法大有渊源的工作人员、法大校友也越来越多。这就指向“学而用之”已经渐渐成为一种共识,相对“择木而栖”这样一种生活发展理念,已经渐渐成为一种新的、先进的趋势。
我们回顾建国初期,钱学森这样伟大的一批科学家,在美国有比在国内更先进更优渥的条件,无论是生存条件还是发展条件,但是还是毅然决然地、无视种种诱惑、克服种种障碍地回到亟待建设的祖国的怀抱,报效祖国。“祖国哪里需要我,我就在哪里”,这样的一种精神力量也是我当初选择阿里地区的理由。
至于我的家人,他们并没有什么反对的意见。因为我自己是一个非常坚定、对事情有自己的思考,对很多事情都有独立的看法,对很多选择都有自己的主见的人。我人生的几件大事:对大学的选择、对工作的选择、对人生道路的选择……都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因此在工作地点的选择上,我的父母也都给予最大的支持。
我们之前看到过一篇有关于您的报道,您和父母、妻子分居三地,孤身一人在阿里。然而,中国人的故土情结是深深根植于民族文化血脉里的,您在既非家乡故土、又无妻儿相伴的西藏阿里地区的独居生活中是如何克制这种情感的?而您又是如何处理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关系呢?
目前确实一个人在阿里,和母亲、和爱人小孩都处于一种分居状态。这些年工作繁忙,需要处理的事情都相对繁琐,需要长时间的加班,慢慢地都习惯于这样的分离状态了,没有对家乡过于思念,家人也是这样的。时间长了,习惯就好。
平时会和家里打电话,给小孩视频来进行日常联系。每年从西藏休假都会带着小孩回东北,回家乡看看。
援藏工作这些年,您所切实接触到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和当初决定报名援藏时所预期的有什么出入吗?
整体来说出入并不大。我07年参加工作,虽然对这片土地充满向往,但是并没有过多的设想,因此并没有什么出入。一开始从北京过来,看到阿里地区的面貌,确实和北京有不小的差距,但是很短的时间就适应了。我也基本上也没有什么高原反应,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适应得没有压力而且很快。
援藏工作必定很艰辛,在藏工作的这十一年的时间里有什么事情让您感触很深的呢?而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您又是怎样坚持原有的精神信条的呢?
说到“精神信条”,有些精神上的东西是可以“传染”的。在西藏我所在的单位,大家都非常团结,从领导到同事都非常敬业,对工作有持续的热情,对于对阿里地区建设的目标也非常有凝聚力。
让我感触很深的是,有很多老同志,在阿里已有工龄三十多年,这在内地不足为奇,但是在海拔四千多米以上的地方,能连续工作三十多年并且依然敬业,依然对心中建设祖国的理想坚定热忱,我对此十分感佩。这些老同志,他们能够以身作则、带动大家常年坚守岗位,这本身就是我的精神信条和精神支柱。
我到自治区检察院学习锻炼也有三四年,态度和表现也都得到了领导的认可。我对自己工作的标准也比较高,我觉得不能因为条件的艰苦和环境的落后就价格低对自己工作的要求。这一点我也常常和同我工作的干警和基层人员进行交流。
客观来说,我们做的事情都很普通,不是什么不朽的伟业。我在工作中认识到,别人对我们的尊重仅仅是因为我们工作所在地——阿里,具体体现为“条件恶劣、经济落后”的异质性,而不是尊重我们做的事情本身,我们工作多么认真,我们的敬业精神……意识到这一点很重要,在这里工作,不能像别人看待我们那样看待和对待我们的工作,我们必须要自己意识到我们的平凡,同时更努力更敬业更坚定地参与到工作中、参与到国家的建设中,让别人看到我们的工作成果,因为工作成果从内心生发出对我们的尊重,对我们的能力、对我们的而贡献产生的尊重,而不是以阿里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和艰苦条件为基础的、带有同情性的“尊重”。
最后请费超检察长和我们分享一下在您在十一年在藏工作的心路历程以及经验教训,以及想跟师弟师妹们说的话。
最开始到阿里,我就抱定这样的信念:我既然选择了西藏,那么西藏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是我选择之内的,我的选择不会因为一些客观条件的原因而动摇。一方面选择这里是想要使自己得到更多的锻炼和历练,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想把自己所学、所经历的在这片土地上得到发挥,来报效祖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作用投入国家建设。一个人要实现个人的意义和价值,不是靠口言之,而是需要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地实践出来的。
“无阿里不西藏”,阿里之于西藏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当代发展中战略地位,能参与到这一地区的发展中,我的每一份平常无奇的工作对地区的发展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还是希望师弟师妹们在新的时代里能像习近平总书记教导的那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我国这些年发展速度快,各方面条件都越来越好,你们要珍惜现在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除此之外,也要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在工作之后,对母校的感恩和思念很深切,我个人也非常珍惜在法大度过的岁月,非常想念教导过我的老师和他们传授给我的知识……所以希望师弟师妹珍惜这样为学习、为理想而学习的时间。最重要的是,希望师弟师妹们能将法大精神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让更多已经步入社会、在工作岗位上的法大人更多地向社会展示和发挥这种法大的“劲儿”和法大精神。
编辑| 刑司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