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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Z6网络法学

发布日期:2019-03-13  来源:   点击量:

网络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专业简介

网络法学学科是法学专业二级学科之一,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网络法学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应用而发展起来的。十几年来网络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方面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而网络空间中的网络主权、数据主权、法律管理、秩序维护以及规则建构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这成为催生网络法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时代背景。在法学界,信息化时代对传统法学理论造成了巨大冲击,传统法律规则在网络空间中则存在着普遍性的滞后,由此催生了传统法律规则的时代性调整。经过10余年来的理论积淀,中国法学界已经存在着网络法律研究的学科分支和一定的学术基础,例如网络刑法学、网络证据法学、网络知识产权法学等学科分支客观上逐渐成形,事实上的网络法学正在形成,它涵盖了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等主要的法律部门。网络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网络主权、数据主权与数据安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网络刑事法、网络电子商务、网络电子证据、网络知识产权、网络传播法、网络犯罪侦查等内容。

二、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复合型网络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具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和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层次综合素质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完整系统的网络法学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及网络立法概况,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借助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开展比较研究。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适应网络法学研究、网络安全司法实践、律师实务及其他网络法律工作的高水平要求。

三、研究方向

1.网络刑事法

2.电子商务法

3.网络知识产权法

4.网络金融法

5.电子证据法

6.信息安全法

7.网络传播法

8.网络犯罪侦查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三年

学习年限

二至四年

五、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

(见附表)

六、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以课程学习为主,教学方式多样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研究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包括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

2.本专业由校内导师负责,并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家立法、司法等实际部门的专家组成导师组。采取校内导师个人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业务实习、社会调查和论文写作。

3.在课堂教学中导师讲授和学生讨论并举。导师按教学大纲讲授,要紧密结合网络立法和司法实际并及时吸收最新关涉网络安全、网络主权、数据主权等内容的科研成果,带领学生站在本学科的最前沿。除讲授外,要给学生指定一定的课题,由学生自行准备,在课堂上进行讨论。课堂教学还应结合其他多种方式进行,如听外国专家的授课,请实际部门的导师做讲座等。

4.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2门大学本科主要课程,所修学分不得代替其他规定学分。

七、质量标准

网络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当被培养为适应信息网络发展、网络法治建设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网络法学专门人才。要求在规定学习期间内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读书报告、科研论文和社会实践。具有专业知识,具有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

八、考核方式

学位课考核方式一律为考试,选修课为考查方式。课程考核应按国家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1.学位论文选题限于本专业范围以内,在指定的研究方向内选定题目。选题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网络法学、网络刑事法与网络证据、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主权等理论发展的实际状况,研究和解决在这些领域里实际和理论方面重要或突出的问题。选题要新,要有创见,要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

2.学位论文选题应在第二学年或者第三学年初确定。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撰写前,应认真进行社会调查和资料准备。在此基础上拟出写作大纲,与导师仔细讨论,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开始撰写;导师应精心指导。撰写论文必须独立思考研讨,必须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学位论文应当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有独立的新的见解,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一定的意义,表明作者有能力独立地从事理论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最后定稿。论文应符合规定的格式,字数应控制在3万字左右。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国家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位申请材料应齐全,内容应详实,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获准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2.答辩应严肃认真地组织和进行。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符合规定的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事先必须认真阅读论文,提出问题。学生必须认真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应实事求是地对学位论文作出科学的评价。

3.在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时,不仅要看学位论文水平和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能力,而且应当考核其实际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

十一、参考文献

一、必读文献(10本)

中文译著

1.[德]乌尔里希·齐白:《全球风险社会与信息社会中的刑法》,周遵友、江朔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2.[法]达尼埃尔·马丁、弗雷德里克-保罗·马丁:《网络犯罪:威胁、风险与反击》,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版。

3.[美]理查德·斯皮内洛:《铁笼,还是乌托邦——网络空间的道德与法律》,李伦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美]格拉德·佛里拉等:《网络法:课文与案例》,张楚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外文文献

5.Albert J. Marcella, Jr., Doug Menendez.,Cyber forensics : a field manual for collecting, examining, and preserving evidence of computer crim, Auerbach Publications, c2008.

6.Aimée M. Bissonette ,Cyber law : maximizing safety and minimizing risk in classrooms /, Corwin Press , 2009.

7.Cyber fraud : tactics, techniques, and procedures / editor-in-chief, James Graham ; executive editors, CRC Press, c2009.

8.Charles Taylor,The Ethics of Authenticity(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

9.Confronting cyber-bullying : what schools need to know to control misconduct and avoid legal consequ, Shaheen Shariff.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10.Cyber security management : a governance, risk and compliance framework /, Peter Trim and Yang-Im Lee. Gower, c2014.

二、选读文献(不超过20本)

中文原著

1.齐爱民,刘颖:《网络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王云斌:《互联法网:中国网络法律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3.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4.张昆:《网络民与社会管理创新高层论坛》,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5.马民虎:《网络通信监控法律与技术标准导读》,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6.张燕:《风险社会与网络传播:技术·利益·伦理》,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

中文译著

7.[美]理查德·斯皮内洛:《铁笼,还是乌托邦——网络空间的道德与法律》,李伦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美]格拉德·佛里拉等:《网络法:课文与案例》,张楚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9.[美]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冰、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

10.[美]查克·马丁:《数字化经济》,孟祥成译,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科文(香港)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版。

11.[美]马特斯尔斯·W·斯达切尔:《网络广告: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和商标》,孙秋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2.[美]西奥多·A.斯皮内洛:《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刘钢译,中央译出版社1999年版。

13.[美]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A·波斯纳:《知识经济结构》,金海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4.[德]卡尔·曼海姆:《变革时代的人与社会》,刘凝译,久大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

15.Cyber law and cyber security in developing and emerging economies /,Zeinab Karake Shalhoub and Sheikha Lubna Al Qasimi. Edward Elgar, c2010.

16.Cybersecurity : shared risks, shared responsibilities / edited by Peter M. Shane, Jeffrey Hunker.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2013]

17.Cyber criminals on trial / Russell G. Smith, Peter N. Grabosky, Gregor F. Urba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18.Ulrich Sieber,Th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n Computer crime,John Wiley&sons.Chris Reed,Computer Law.Black stone Press Limited,2003.

19.Michael Gilden,Jurisdiction and the internet:The“real world”meet cyberspace,7ILSA Int’l & Comp L,2000.

20.Cyber Forensics : understanding information security investigations / Jennifer Bayuk, editor ; forward [i.e. foreward] by Amit Yoran. Humana Press, c2010.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

2016年3月18日

五、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

网络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及学分要求一览表

类 别

课程名称

课程门数

课程代码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备 注

必修课程

学位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


2

36

1

讲授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

18

2

讲授

考试


第一外国语(英、日、俄、德)

1


4

72

1-2

讲授

考试


(学科)方法论

1


2

36

1-2

讲授

考试

学院开设

学位基础课

网络法概论

1


3

54

1

讲授

考试


学位专业课

信息安全法

1


3

54

2

讲授

考试


网络刑事法

1


3

54

3

讲授

考试


网络知识产权法

1


3

54

3

讲授

考试


选修课程

专业限选课

电子证据法

1


2

36

1

讲授

考查

应开出一定数量的课程供学生选修,每门课程36课时,2学分。

所修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

任选课

信息学原理



2

36

3

讲授


计算机与网络基础



2

36

2

讲授


信息安全管理



2

36

2

讲授


电子证据学



2

36

1

讲授


云计算与大数据



2

36

2

讲授


电子商务法



2

36

2

讲授


网络犯罪侦查



2

36

2

讲授


隐私及数据保护法



2

36

3

讲授


网络法比较研究



2

36

3

讲授


网络犯罪专题研究



2

36

2

讲授


第二外国语(日、德、意)



2

36

3

讲授


补修课程

宪法学

2


2

36

1

讲授

考查

学院安排研究生补修有关课程,每门课36学时,各记2学分。

行政法学



2

36

1

讲授


其他培养环节

1.文献阅读与综述

(导师考核)

文献阅读与综述是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学术传统和研究脉络,训练研究生理解能力和概括能力,为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奠定一定理论基础的重要环节。汇报方式应能达到考察上述要求和训练学生语言逻辑能力的目的。所有类型的研究生均应进行该训练。

硕士研究生第1至第4学期,每学期精读专著不少于2本,具体书目由导师指定,可以通过读书报告或书评形式考核。

2




考查

硕士研究生所修学分不低于6学分。

2.科研环节

(导师考核)

该环节为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硕士研究生第1至第4学期,每学期应提交学期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

2




考查

3.社会实践

(学院考核)

该环节为必修环节。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后,应参加为期不少于2个月的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可以通过专业实习、挂职锻炼、产学研基地联合培养和社会调查等走入社会的方式进行。考核方式为提交实践单位鉴定意见和实践总结报告。

2




考查

4.课题研究

(学院考核)

课题研究是研究生进行科研实践、训练科研能力的重要方式,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硕士研究生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学校的科研项目或实践部门的科研项目以及学院自设的科研项目等参加一定的课题研究,并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合格可以获得学分。

2





合计

课程学分不低于31学分(跨学科和同等学历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低于35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6学分,总分不低于37学分(跨学科和同等学历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低于4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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