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推荐 > 优秀刑司人 > 正文

吾爱吾师——刘双阳 | 双馨毓德,阳熙启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19
浏览:

个人介绍

196AD

刘双阳

2022年7月入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现任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特约研究员;

入选共青团中央“青思动态”研究骨干教师,中国智慧法治学术影响力TOP100作者,中国知网高影响力、高被引学者(TOP1%);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项,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

在《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商研究》等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且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转摘,独著《数据犯罪刑法规制的模式选择与体系建构》。

数据刑法学研究的深耕者

刘双阳老师自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起便长期深耕数据刑法研究领域,逐渐形成独特的“学术标签”。刘老师走上数据刑法学研究道路,缘起于当时正值个人信息泄露、滥用等违法犯罪案件频发期,个人信息犯罪被称为“百罪之源”,特别是2016年发生的“山东考生徐玉玉遭受电信诈骗后猝死案”引发全社会对个人信息安全的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该案揭示了个人信息泄露与精准诈骗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的呼声日益强烈,推动我国加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体系,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依法惩治个人信息犯罪。与此同时,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奠定数据在网络空间的核心地位,数字法治需求愈发强烈。学术研究必须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社会发展,在当时东南大学法学院浓厚的数据法学研究氛围熏陶下,刘老师敏锐地意识到刑法与数据法的交叉融合将是学术研究新的增长点和未来发展趋势,新兴交叉学科领域也更适合对新事物充满好奇且思维活跃的青年学者锐意探索,激发科研创新潜力。刘老师在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第一篇论文正是《“合理处理”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出罪机制》(中国知网下载量3292次,引用量79次),还围绕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入罪、个人信息法益属性等问题发表多篇论文,践行了“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的学者担当。

此后,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保护需求从个人数据扩展至企业数据与公共数据,刘老师开始以数据法益的类型化为切入点,研究如何构建完整的数据犯罪刑法规制体系,先后以该选题获得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还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学论坛》《北京社会科学》《人权》《学术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系列论文十余篇,研究成果荣获第十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网络法治30人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学术成果奖,并最终出版个人首部学术专著《数据犯罪刑法规制的模式选择与体系建构》,作为完成数据犯罪研究“五年计划”的标志性成果。

2022年入职法大后,刘老师开始思考寻找新的研究方向,结合前期关于数据犯罪的研究,刘老师发现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与知识产权深度融合,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创造的智力成果新形态层出不穷,如算法、大模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NFT数字作品等;另一方面,数字技术亦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新手段、新方法,如网络爬虫、制售外挂、深层链接、视频解析、破解密钥、深度合成等,知识产权犯罪呈现数字化转型趋势,需要刑法积极应对。基于此,刘老师在2023年以“数字化条件下新型知识产权犯罪的刑法应对研究”为题首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并成功获得立项。依托该国家级项目,刘老师开始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并产出不少研究成果。刘老师表示,随着智力成果越来越多地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转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型知识产权犯罪治理是既是一片亟待深入探索的“蓝海”,也是一块极具雕琢价值的“璞玉”。

2F6BB

26E3F

学术写作与竞赛指导的引路人

刘老师作为专任教师,每年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写作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将自己在论文写作方面积累的经验倾囊相授,积极做好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四个引路人”。刘老师强调选题方向、框架结构、论证逻辑、学术规范是论文写作需要把握的四个要点:

选题方向是论文的“中枢大脑”。“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法学论文选题应以小见大,兼具理论研究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初学者可以多关注社会热点事件或者司法案例,从中寻找选题灵感,提炼出“真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例如,从“邯郸三少年杀人案”能挖掘的论文选题就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适用、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情节恶劣”的判断、罪错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等。研究自动驾驶、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人形机器人等新生事物衍生的前沿问题时,在熟悉技术原理的基础上,要透过现象揭示本质的法律关系,不能脱离基本的法学范式和法律思维,要厚植基础理论,避免陷入空想主义“科幻法学”的窠臼。

框架结构是论文的“骨骼经络”。在拟定题目后,要紧密围绕问题主旨精心构思和细致打磨论文的大纲,最好精确到二级乃至三级标题。初学者一般可以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形成结构清晰、逻辑严谨的论文框架,各级标题的排列组合尽量呈现并列式或者递进式构造,让阅读者只看大纲就能一目了然、比较直观地了解论文的写作思路。确立论文的“四梁八柱”后就可以逐步填充每一个标题下的具体内容,犹如把每一块砖石严丝合缝地砌成坚固的墙体。

论证逻辑是论文的“血脉器官”。论证过程是一个从阅读吸收已有知识到消化输出自己见解的过程,即站在他人的肩膀上赓续知识创新,最能体现学者的专业功底和写作能力。论证是否缜密、是否有力,直接关系观点的可信度,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论证过程最忌讳没有章法、散乱无序,思维跳跃,上下文每句话起承转合都必须环环相扣,就像“七经八脉”有序连通“五脏六腑”一样,没有“堵点”。最简单的论证逻辑就是“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推理过程。在提出论点后,需要作者发散思维,尽量从多个角度寻找论据,旁征博引、充分论证、有力支持自己的观点,自圆其说,提升观点的信服力。

学术规范是论文的“形象气质”。规范的学术论文应当是“形神兼备”,兼具内在美与外在美。在内容上,要求法言法语表达准确,语句通顺精炼,不拖泥带水、冗长晦涩,行文流畅,文风平实理性。在形式上,要求注释体例规范、字体字号行间距合适、图表排版美观。建议同学们在写作学年论文或者毕业论文之前,认真阅读学习被称为“蓝宝书”的《法学引注手册》,这是法学论文写作的“入门宝典”。

随着知识爆炸、学科细分,单个人的学术研究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刘老师希望未来读研读博或者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同学,最好从小切口做精细化研究,专注于某一个研究领域扎根做深做实,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打造自己的“学术标签”,不宜过于追逐热点、飘忽不定,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沦为“万金油”式学术研究。等在某个研究领域沉淀积累一定成果后,再拓展新的研究领域,最终建构自己的学术立场和学术体系。

在竞赛指导方面,刘老师曾担任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项目“护航‘网生代’——Web3.0时代未成年人网络权益软性保护路径研究”项目的助教,并担任“刑事诉讼中聋哑人法律手语翻译权保障研究”项目的指导老师,该项目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法创杯”学术赛三等奖。刘老师认为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等学科竞赛对于培养在校大学生自主的问题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很有帮助,不同于论文写作较为注重学术性,学科竞赛更看重实践性,建议同学们选择社会热点议题,关注学科前沿问题,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既要立足法学优势学科特色,又要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凸显创新性、复合性、应用性,不落俗套,达到使评审专家眼前一亮的效果。

C5E70

3FA34

法学教育的创新者与实践者

刘老师坦言作为青年教师,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还很不足,但从第一次站上讲台起就将“课比天大”作为教学工作的信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来积极探索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刘老师目前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网络与数据安全法》《刑法学研讨课》《刑法学案例研习》《网络法案例研习》等专业课程,在教学中尤为注重前沿性、交叉性、实务性,他认为教学内容必须紧扣数字时代脉搏,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强化案例教学,引导学生掌握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方法和处理规则,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在教学方法方面,刘老师倡导遵循新文科交叉融合的教学理念,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知识整合,打破部门法学科壁垒,探索民行刑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着重培养学生的领域法学思维。刘老师还将教学经验升华为教改理论,参与的教改革项目“三全三实:民行刑一体化研究生培养体系的法大模式”“交叉融合 三跨三促:法学教育的新文科发展创新与实践”分别荣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本科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刘老师说在课堂教学中不仅收获了同学们的信任,也深化和提升了自身的教学科研能力,很多论文写作的灵感都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可谓真正实现了教学相长。

1CFB4

319E4

学生成长的陪伴者与守护者

刘老师入职第一年便开始担任学院本科生2006班的班主任,已送走一届毕业班,目前正担任本科生2406班的班主任。他和同学们一直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严守师德师风,关心关爱学生,与辅导员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专任教师的育人作用。刘老师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学生建立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沟通交流机制。在日常沟通交流过程中,刘老师平易近人、平等对待,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师生关系融洽。刘老师还利用个人专长,通过开设专题讲座、辅导论文写作、指导项目申报、点评模拟法庭、考研备考答疑等多种方式,尽力为学生在专业学习、实习实践、升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刘老师所带领的班级因凝聚力强、成就突出,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刘老师本人亦荣获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刑司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刘老师一直保持着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生活态度,在工作学习之余喜欢利用节假日开展旅游、摄影和滑雪等休闲娱乐活动,感受丰富多彩的生活乐趣。他也希望同学们可以劳逸结合,秉持阳光开朗的心态,既不自甘“躺平”,也不过度“内卷”,在课堂上勤学好问善思,在课外拓展兴趣爱好,培养健全的人格,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在擅长的领域发光发热,不虚度宝贵而美好的大学四年时光,为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奠定坚实的基础。

最后,刘老师寄语希望同学们眼里有光,心中有爱,肩上有责,脚下有路,做信仰法治、维护公正的法律人,做砥砺前行、不负韶华的青年人。

476CC

31C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