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全院文明宿舍评比开始

发布日期:2003-10-16  来源:   点击量:

    本着“为了提高同学们生活质量,美化生活环境,督促同学们遵守学校关于禁止违章电器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隐患意识”的目的。我院面向本院全体同学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评比活动。这一期间的每周二上午9:35——11:00为检查时间。

本次活动得到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本次活动设置如下奖励办法:一等奖2名:150元;二等奖2名:80元;三等奖3名:50元;优秀奖5名:20元。

10月21日,在孙华老师、张继山老师的带领下和我院主席李彬、副主席杨苹的陪同下,由生活部成员,班级负责人组成的检查小组于9:35分开始了首次评比。

经过仔细的检查,评委们一致肯定了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比较强,寝室卫生普遍不错,还有一部分寝室突出了自己的寝室特色。

宿舍是我们共同家园,家园的美丽与舒适靠我们每个人的付出,温馨舒适的环境有利于我们保持畅快的心情,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工作。

让我们行动起来并保持下去,共同呵护我们的温馨的小天地吧。

附:

刑事司法学院寝室文明评比

时间及评委一览表

活动时间: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                        

           每天上午 9 :35--10:35 为检查时间;                   

 11月12日--11月18日   为统计、复审、评奖时间;

 11月底颁发奖金和奖状         

活动对象:刑事司法学院全体学生宿舍

评委列表:第一组:女生寝室:一号楼、六号楼;男生寝室:四号楼

          第二组:女生寝室:二号楼;        男生寝室:八号楼

1 0 月 2 1 日

第  一  组

第  二  组

带队老师

孙  华

张 继 山

主席团

李 彬

杨 苹

生活部成员

叶 毅 贞

扶 晴 晴

南 平

仲 东 阳

刘  芳

王 瑞 静

各 班 负 责 人

龚 国 旗

王 静

1 0 月 2 8 日

第  一  组

第  二  组

带队老师

邹 顺

张 继 山

主席团

吕 卓

毛 鹏

生活部成员

周 美 珍

闵 立 玲

    王 燕 梅

叶 毅 贞

蔡 亮 亮

李 亚 燕

各班负责人

雷 鹏

菅 强

 

1 1 月 4 日

第  一  组

第  二  组

带队老师

孙  华

邹 顺

主席团

毛 鹏

黄 之 宏

生活部成员

仲 东 阳

符 兴 成

南    平

周 美 珍

王 瑞 静

刘 建 安

各班负责人

王 丽 姗

      傅 家 杰

 

1 1 月 1 1 日

第  一  组

第  二  组

带队老师

邹 顺

张 继 山

主席团

毛 鹏

杨  苹

生活部成员

叶 毅 贞

王 燕 梅

李 勇

周 美 珍

蔡 亮 亮

刘 芳

各班负责人

张 楠

孙 宝 刚

 

刑事司法学院学生会

 2003年10月16日

 

Copyright © 2018-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京ICP备05004617-3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