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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刑事司法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  来源:   点击量:

刑事司法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学院的工作安排,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各环节申请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所有研究生均须在各个环节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系统说明在相应环节中操作完成,并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各个环节逾期将会关闭,则无法申请本学期的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一)网址:http://gms.cupl.edu.cn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务必立即修改密码):

1.研究生导师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CU为大写,身份选择“导师”);

2.在校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身份选择“研究生”);

(二)在系统中填写学位申请书、上传论文和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环节开放时间:202031日上午8:00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法大发〔201951 号),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才能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

1、填写学位申请书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认真、详细地填写学位申请书,并请导师审核。完成系统中学位申请书环节(含导师审核意见)截止时间: 20203208:00

申请书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一栏,导师需要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评价,最后务必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人参加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上传匿名电子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须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论文为双匿名版(论文中不能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信息),须与所提交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上传的论文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号-题目”。截止时间: 20203208:00

3、毕业资格审查申请

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并经导师审核,导师意见一栏,导师须就该生为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做简要评价,并明确表明是否同意该生毕业。截止时间: 20203208:00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2020330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和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

4、博士生科研成果申报

博士研究生按照系统中所提示的要求,上传用于申请毕业及学位的2篇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要求与标准详见研究生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截止时间: 20203208:00

5、《学位授予登记表》预填

截止时间:20203208:00

二、 提交纸质版论文及申请材料

按通知时间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方能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学位申请书》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有导师详细推荐意见的《学位申请书》,须双面打印,粘贴照片。须由导师本人签名(如需委托签字需提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备案)及日期。

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同时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和《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提交时间:2020324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二)纸质版论文

所有学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应确认提交的所有纸质版论文与系统中提交的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学位申请人须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其中,匿名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请在所有论文封面左上角用签字笔写上本人学号。提交论文本数如下:

学历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5 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6 本。

同等学力博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7 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8本。

学历硕士:双匿名论文(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 4本,半匿名论文(有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4 本。

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提交时间:2020324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三)《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所有毕业申请人均须提交由“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有导师详细推荐意见的《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须双面打印,须由导师本人签名(如需委托签字需提前向研究生工作办备案)及日期。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

提交时间:2020324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四)《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单

全日制硕、博士生《毕业生登记表》由班委和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同时提交一份用于归档的成绩单原件。

硕士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提交,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专业为单位提交,博士研究生自行提交。提交地点:科研楼B456

提交时间:2020324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五)博士生科研成果

博士研究生须提交与系统一致的用于申请学位的2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一式一份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文章页,并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文章题目。

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等检索系统收录期刊之外的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进行评定的,请提交复印件3份。外文论文还需提交中文翻译3份。

所发表成果的具体要求与标准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学术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及学位申请无效。

提交时间:20203248:30-11:00,14:00-16:00,地点:科研楼B456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证书照片采集与提交。

学校制作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研究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学历教育研究生(即双证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照片采集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每学年统一组织一次,本学年的电子照片统一采集工作已于20199月结束。因故未参加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2020331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采集照片。该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

2.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10-58691620

(二)答辩安排: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刑事司法学院官网“通知公告”通知。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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