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作 > 党务 > 正文

党政工作

学院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06-10-23  来源:刑事司法学院门户管理员   点击量:

2006年10月17日下午,刑事司法学院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探讨高校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学院问题。校党委副书记冯世勇同志参加学习活动并讲话,刑事司法学院分党委书记李芳晓、院长曲新久、副院长周志荣同志参加了学习活动,本次集中学习活动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王敬川同志主持。

本次集中学习采用边学习边讨论的方式进行,王敬川同志首先发言,他对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完善过程进行了回顾,并通过对现实中的环境问题、贫富问题等逐渐凸现的矛盾进行了分析,充分肯定了中央在目前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倡导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曲新久同志结合自己的经历和见闻谈到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所暴露出来的城乡发展的不和谐、人与环境的不和谐、贫富的不和谐、高校教育的不和谐等问题。他结合学院发展中遇到的诸如资金分配、工作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等问题强调了建设和谐学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联系取消农业税、实施社会保障等事例,高度肯定了中央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李芳晓同志谈到构建和谐社会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脉相承的不可分割。作为一名学院领导,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和谐社会建设要体现在和谐学院的建设上来。和谐学院应是各种利益群体兼容共生,教育资源配置科学,要创建依法行政、行为有序、党政和谐的学院。她指出构建和谐学院是新时期高校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教学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学院安定团结的有效保障,当前构建和谐学院要以人为本,构建人际和谐、追求管理和谐、营造环境和谐的氛围。

周志荣同志发言谈到,和谐社会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特征和必经阶段。他用做蛋糕和切蛋糕来打比方,说明发展经济、做大蛋糕与改革分配制度、合理切割是推进人际和谐、消除内部矛盾的最佳途径。他认为学院领导班子要强化服务意识,为师生服务,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师生解决工作学习当中的问题,构建相对公平的学院环境,进而创建我们的和谐学院。

冯世勇同志最后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着重就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法大的工作方针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构建和谐高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要求,结合高等教育特别是法学教育快速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构建和谐法大应该围绕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的统一,为中心工作服务,化解矛盾,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展开。他指出,科学发展是构建和谐高校的重要前提,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法大的重要前提。在构建和谐法大的过程中,需要从思想认识、管理创新、政策调整等方面着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全校上下都要树立法治观念,在法制的轨道上开展学校的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服务保障和其他一切活动。要努力营造一种轻松活泼、公开透明的民主氛围,建立民意充分表达的渠道,鼓励师生员工畅所欲言,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

冯世勇同志强调,在构建和谐高校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构筑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学校可通过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和渠道,构筑互相尊重、人格平等、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教学相长、关系融洽的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校园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学校组织机制健全,学校管理完善,学校秩序良好,师生安居乐业,学校保持稳定团结。

冯世勇同志最后指出,构建和谐校园任重道远,我们要继续将键全制度、丰富文化、人际和谐、安全文明、环境优美作为构建和谐法大的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努力为教师、学生提供一个稳定有序、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Copyright © 2018-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京ICP备05004617-3

  • 微信